mentorsam wrote:
對不起我重訴一下,我...(恕刪)
因為你想知道原因,所以我就告訴您為甚麼,跟甚麼愛不愛台灣八竿子打不著...
總之一句話:配套的法令促成了市場的需求!!
台灣沒甚麼針對小排氣量車的利多(也就只有稅便宜一些)
或者是針對大排氣量車的緊箍咒!!!
所以就成了現在的狀況了!!!
(作小車也沒法多賣幾台,模具成本也不會因為車小而比較便宜,
那還不如多賣些大車毛利還比較高,消費者也比較喜歡!!)
而且說實話....某些小排氣量車的油耗...其實不見得會比1.6L-1.8L等級的車好!!
PS.
1.我自己也有部小於1000c.c.的汽車
2.日本的輕自動車法規可是從二次大戰後不久就產生的,也更動了很多次
不只是嚴格定義排氣量,馬力上限(所以那些黃牌車的馬力幾乎最大就是64PS的上限)
,甚至是外觀尺吋都有嚴格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