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在美國社會是很容易理解的,由於槍枝可以自由擁有,誰都不知道哪些人有隨身帶傢伙出來的,當發生這種事,第一時間一定是先保護自己,其餘的事情就交給律師或是法務人員處理啦,反正可以有一堆藉口~~,以前我住的社區常常就可以聽到槍聲, 不過不是鬧事啦,是鄰居在自家後院練槍法. 在郊外也常常可以看到警示牌,警告不相關的人不要隨便侵入業主的產業, 不然有可能會請你吃子彈呦~~
好像沒有人去瞭解這個畫面的背景,這是在舊金山的Oakland附近,一群人封鎖了港口,抗議什麼呢?抗議貧富不均與美國政府用納稅義務人的錢去救華爾街的肥貓。衍生的後續西岸的抗議活動,現場的抗議有很多人,也產生很多衝突。在路上的車子綠燈,原本可以行走了(車子本來就有陸權),只是抗議人群霸佔了馬路,讓擁有陸權的車子不高興,再加上開車的人在美國社會屬於經濟優勢(高級進口轎車),自然與抗議人士起衝突,才會有各位看到這樣的場景。 在美國很強調自己權益的地方,只要有理,其實車子開過去,撞倒人!基本上跟台灣講人情的地方完全不同。他們是法站在前面!我們是情站在前面。 直到現在台灣老百姓與法官都很難理解,美國這種所謂陸權的觀念,所以才常會有行人闖紅燈,撞倒的人還是要賠的問題,在很多美國人看起來應該會覺得台灣這個地方很奇怪!相反的,台灣也會覺得美國這個地方很奇怪,國情真的差很多。 在美國這個地方,那個撞人的車主,可能都不會有邢事與民事問題,因為綠燈是他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