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發生的車禍~對方還不願意和解?怎摸辦?(12月18更新)

對方沒有駕照,OK...他先吃一張無照駕駛,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罰6千以上至1萬二,而且他違反行駛,如果道路中間有雙黃線,不得超越再吃一張74條罰300至600,先申請縣市調解委員會。不然就等他告。不用理他。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有車禍第一步是看雙方是否願意立即和解,如果不願意就是
保持現場報警處理,之後就是要求肇事鑑定,肇責確定之後
不管是申請理賠,調解,甚至是提告訴才有意義.
不用怕上法院…
雖然台灣有些法官的判決很...Orz...
但是只要理不虧,
就不要怕
就告吧,該來就總是要來!先去申請肇事鑑定,知道自已的底線在那,然後沒事就要去拜訪或打電話(可以的話要錄音哦),到法官面前表現出你的誠意,這樣勝率會高些!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

ycx wrote:
很可惜
沒駕照
與此次事故無關
不是造成肇事的主因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她收一張無照駕駛罰單就沒事了


這就是讓人無言的遊戲規則了..
的確,很可能她只吃一張罰單了事..
但是她無照所造成的後果呢?

就如同此次梅嶺事件一般...
大家為什麼要查駕駛是誰,有沒有駕照..
因為會影响後續的一些問題..

如果無照就不上路..
是不是就不會有此次事故呢?

就如同無醫師執照就不能行醫療行為..
為什麼..不就是保障不知情的人們..怕被誤疹..
難道..要等醫死人了..就開一張罰單..就沒事了嗎?
如此一般..還有社會公義的存在嗎?

現實社會的確會有不公平的存在..
但是..當這不公平的比例太大時..
就是常態..此時..公義已死..
就比..拳頭吧..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ycx wrote:
很可惜沒駕照與此次事...(恕刪)


車禍的責任判定應該是依比例原則,

印象中在判定責任時無照的責任比例會增加不少,

先找調解委員可以展現你的誠意, 到法院才不吃虧
無照駕駛 是行政裁罰

也就是說
不管你有照無照
你都有道路使用權
只是被抓到要開罰單


肇事判定就是路權歸路權
ex:
如果你無照駕駛騎在慢車道上被人從後方撞了
這個肇事主因次因 都跟有無駕照無關

除了要繳罰單
可以拿到的錢 一分也不會少

大家可以上網找資料 平心氣和一起討論討論

主要是看肇事原因
不是無照就錯
重點是警察筆錄怎麼寫的???
是如同你所說的那樣嗎??簽名前有看清楚嗎??

不管是協調委員會或是法官,主要都是看警察的筆錄,
這種小案子你也不需要請律師,也不用找民意代表,若是筆錄不合理要趕快申訴.
若裁決是對方的錯,誰說和解就是要你付錢?
法律沒有規定沒受傷就要賠受傷的呀,
所以你不僅不用賠對方,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體損失

她除了無照,穿越雙黃線等罪責,這跟你無關,是屬於警察告發的跟你無關..

歡迎蒞臨文森的生活點滴~~
有一次我媽也是類似的情況
鎖骨還撞斷了
不過中間不是雙黃線
那次因為直行的對方也知道自己速度太快
所以我們順利和解
就各自回家醫
後來有收到裁決所的罰單 是我媽有錯
提供參考
讓他告。

然後到法院,法官一樣要對方與你和解。

把相關的單據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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