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收到的罰單~警察根本是在搶錢!!

唉!其實立法的諸公們!根本就是違規大戶!

他們違規停車都沒事,只要有立法院的通行證就OK啦!

不止立法院的好用,議會的通行證也很好用!

法律這種東西,是讓小老百姓守的,官都是有特權的。

而且好笑的是,這些官的薪水都老百姓給的。

真的搞不清楚到底誰是老闆。

所以對於守法這碼子事,只要不危害到他人安全與妨礙交通行車順暢,

我覺得就不要太計較了,因為有些法定的太莫名其妙了!

而且這裡可是台灣呀,這個環境就是如此!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人民的素質就是如此!

台北已經好很多了,有空可以去中南部看一下。

警察自己違規都沒事,去檢舉,他還要你提出正據,況且他還可以辯解說值勤中!

多少警察開車不綁安全帶,酒後駕車!

警察都這樣搞了,老百姓當然有樣學樣,心想只要不被當場抓到就沒事。

根本不把道路行車安全當一回事!

還有警察也有待加強素質,開單是高興開才開,根本不是因為平常違規才開。

警察總是今天取締甚麼才抓什麼。

警察應該是平常看到違規就該開單了,不是嗎?

以今天這個案例來看,如果平常都會開罰單的話,大家就不會這樣停了吧!

被開的話也會認了。

但是今天這個,那個標線到底是怎麼畫的?離屋子至少有有兩公尺。這是在搞什麼鬼?

路邊的邊線有離這麼遠嗎?是在挖陷阱給民眾跳嗎?平常有在開單嗎?

平常如果常開單的話,根本不會有車敢停在那邊了。

所以人民會常違規,根本就是警察放任跟交通建設不周全所造成的。

但這並不是代表我認為違規是合理合法的行為。

我也很想守法不違規。但是要不違規,實在太難了!乾脆不要出門算了!
說真的跟警察搶錢有什麼關聯?

自己不違規不就不會被開單?

我違規鼻子摸摸就繳了,自己要違規的、被抓了,怨的了別人嗎?
沒被抓算你運氣好、被抓剛好而已
那個位置應該算騎樓吧~都離黃線有一定距離!難道一定要墊高....才算!?應該是看距離為主吧~
這樣也開單!?
真是矯枉過正~
建議樓主
先去看看那個騎樓附近有沒有禁停的牌子
有時候那個牌子會藏在腳落
之前電視有說
在漢口街那附近就有民眾因為這樣而遭開單

不過現在騎在台北市 有時都搞不清
那紅黃線是劃給汽車還是機車的









正義魔人 太多
有些地方有些場合需要警察出來伸張正義
不過這樣就開單的確有一點牽強........
依照片來看
大大的機車好像沒有停在馬路範圍內
是停在水泥地上..好像也不是騎樓(如果是停騎樓警察還是可以開單)
如果停在水泥地上 是屬店家土地那真的是有爭議性了
這種停法即使沒有違規,也阻礙了行人通行,行人會被趕到慢車道,所以還是盡量避免吧
同情樓主

覺得那位員警真的是很認真
連這種爭議十足的也不放過

中和的交通也不是說很順暢
直接大喇喇違規停在紅黃線上的汽車比比皆是
並排停車的狀況也不是說都沒有

光這些都處理不完了
卻有那個美國時間挑人家骨頭
會被人家唾棄不是沒有原因
我前一陣子也被開單了

自從搬到新店來住之後,每次在民權路轉北新路上橋的地方
都是沒有兩段轉,也從來沒有看過警察在取締
甚至有看過很多次,警察在那邊,但是並沒有對沒有兩段轉的機車作勸導或是糾正
只是當作很正常的現象

結果,有一天在下午兩三點左右
像往常一樣沒有兩段轉
就被一位警察攔下來,當場還有兩名警察專責拿兩本罰單在寫一堆人的罰單
當然都是沒有兩段轉的單子

我知道機車兩段轉是比較安全的,
也知道警察這樣取締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這樣會讓人感覺他們好像平常都在養,
養大家沒有兩段轉的習慣,
到了需要績效的時候,
只要三個警察,一個攔,兩個寫
不用一小時就可以把兩本罰單寫完
這點真的是很惹人非議!

畢竟他可以勸導個幾天再開始開罰,
這樣大家才知道這邊要兩段轉,然後故意違犯的人再加以開單
這才是交通法規處罰的真正意義吧!

唉,罰單,開罰單的警察很少開那些真正妨礙交通的錯
像是最內道偏偏要轉彎!
擁擠的兩線道,紅線停車停很久!
還有一些喜歡停車載客後,
在短短30公尺內,從最外道開到最內道行駛的公車(四道耶!)
哎..小弟今天也被開一張...
條伯伯最近真的再趕業績...大家多注意吧~~

嗚...更窮了..我不要啊!!
積分是啥?可以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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