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的每次搜尋我家那地址的處理情形都是第3次複查結果複查日期:2005/7/28 佔用物品/數量: 違規狀況:沒有違規,已改善移送法辦:否 告發單數:計1張 拖吊數:計0輛還不是一樣 佔車位還是佔車位不過看起來好像無形路霸的法律責任較重
台北市檢舉路霸的那個網站我有檢舉過是有一點點改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本來用盆栽、衣架,現在用機車我們這邊的巷子超誇張整條巷子幾乎都被人用機車佔住機車的停法是一輛一輛分的很開還用鎖鎖住水溝蓋之類的不然就是一輛車停三輛車的位置(故意前後都留2/3的空間)自己車回來再橋一下就可以停了而且,有一戶很神奇我親眼看到他們家牽了快十輛機車出來佔位子該戶佔了附近四、五個車位不準別人停沒畫停車格 檢舉沒啥用因為他可以用機車來佔
Desmond0403 wrote:是啊大家別嫌麻煩讓交...(恕刪) 完全贊同 + 11111111111111............與其讓警察大人閒著躲在路旁偷拍照賺業績,還不如讓他們勤快一點掃除路霸;打擊飆車!!大家勤快來報案,治安就靠你我他!!
shermingchang wrote:台北市檢舉路霸的那個...(恕刪) 這個可以請里長或是自己向交工局申請劃上停車格而我家這裏的都是被要求劃上機車格白天或出門時停機車(腳踏車)晚上車回來了就就把自己的機車移到騎樓上但另外一個問題來了就是會遭檢舉汔佔機或機佔汽但警察來時通常不會馬上開所以最近更利害的是一些一樓的住戶將部份的空間改成停車位在申請塗銷停車格 劃上紅線這樣一來他家就可以停二台了別人來停紅線他就叫拖吊車來了聽說向交工處申請只要二位當地民眾+議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