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生車禍(擦撞) 請教車禍處理過程


linpredator wrote:
呵呵你過獎了我並非強...前方車輛是要等待左轉
所以打左轉燈臨停於路邊等待機會左轉(這樣子算違規臨停嗎?我不知道 就算是 頂多也是一張55條300元)
而樓主的車想要繞過這台車所以變換車道
導致發生與後方直行車擦撞的事故.....(恕刪)


哈哈!以L大對交通法規的專精."強者".還好吧!別謙虛啦!

L大舉例.的確可能.所以.看來事主只好儘快放低身段.和對方好好協調.

個人見聞淺薄.似曾見新聞報導.因併排停車致人死傷.該違停車輛同負相對責任.

想來若以路口試比.應有所不同.

gn5858 wrote:
回樓上L大大..違規停車.使人肇事是有連帶賠償的案例的
http://blog.udn.com/kf0630/2133733
可以參考看看唷...(恕刪)

我就料到有人會提出這種相關案例

別忘了
我是就樓主的案例分析
樓主的案例
並沒有任何人受傷
單純就車損賠償及肇事責任方面來討論

不過也感謝您提醒喔
sydneyliang wrote:
哈哈!以L大對交通法規的專精."強者".還好吧!別謙虛啦!

L大舉例.的確可能.所以.看來事主只好儘快放低身段.和對方好好協調.

個人見聞淺薄.似曾見新聞報導.因併排停車致人死傷.該違停車輛同負相對責任.

想來若以路口試比.應有所不同....(恕刪)

同樓上的回覆囉

樓主的案件中
並沒有任何人死傷
而單純就車禍事故財損肇責的研判
應該大概就是我講的那樣吧(當然不一定對 只是我的推理分析而已)

要不
請樓主要求警方去找到前方違停的那輛車請他一起到案說明
然後一個月後再PO上後續處理流程結果看看吧
看看結果會有甚麼不一樣

這部分我倒是沒注意到..我印象中..就算無人員傷亡..也是有責任的..只是我這記憶實在是太久遠..想不起來是哪看到的資料..所以我也不是能很確定的回答..看來這部分..只好等樓主這件處理結果
感謝指導 不過跟對方聯繫過是說由保險公司處理 但也還沒接到保險公司電話 所以也無法跟對方溝通

blueaten wrote:
感謝指導 不過跟對方...(恕刪)

大家互相研究咩..不過以我對保險公司的了解..通常他們都會等到鑑定報告出來後..才會跟當事人連絡..
像我上次車禍..連存證信函都寄了..對方跟他的保險公司都不理我..直到收到法院傳票..開庭前2天才出來跟我和解

gn5858 wrote:
這部分我倒是沒注意到..我印象中..就算無人員傷亡..也是有責任的..只是我這記憶實在是太久遠..想不起來是哪看到的資料..所以我也不是能很確定的回答..看來這部分..只好等樓主這件處理結果...(恕刪)

沒關係
我們就等樓主請警方去找前面那台靠右邊等待左轉的車輛(先定義為違規臨時停車)一起到案說明
然後三方一起來談
最後一定會有個結果出來的
再來看看三方各要負多少成的責任

linpredator wrote:
沒關係我們就等樓主請...(恕刪)


其實.L大的判斷.個人支持.因為無人員傷亡.路口待迴轉.以樓主的案例.極有可能.

裁判最大的重點還是會放在行進中侵入他人路權造成財損的駕駛人身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真要入罪於右前車.的確採證.舉證上的確有相當的難度.和併排停車的案例.類同但不相同.

現在又由保險公司處理.....只好看樓主願不願意繼續提供進度.供我們繼續討論.

L大別動氣.真的只是就事論事.純討論.看到您對交通環境改善無私的奉獻.個人真心敬仰.

sydneyliang wrote:
其實.L大的判斷.個人支持.因為無人員傷亡.路口待迴轉.以樓主的案例.極有可能.

裁判最大的重點還是會放在行進中侵入他人路權造成財損的駕駛人身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真要入罪於右前車.的確採證.舉證上的確有相當的難度.和併排停車的案例.類同但不相同.

現在又由保險公司處理.....只好看樓主願不願意繼續提供進度.供我們繼續討論.

L大別動氣.真的只是就事論事.純討論.看到您對交通環境改善無私的奉獻.個人真心敬仰.

...(恕刪)

s大你搞笑喔
我沒動氣啦
在01一堆愛酸言酸語冷嘲熱諷筆戰嘴砲的網友
已經把我的修養磨練的很好了呢
在這邊表達自己的意見
只要不要在那邊針鋒相對唇槍舌劍
大家互相討論求進步才是論壇真正的意義阿

我只是說
沒關係
我們就等著看(這樣說好像有點挑釁呢 呵呵)
反正樓主一個月後一定有答案的阿
我倒想看看那台疑似違規臨時停車的前方車輛會有多少肇責或是要負擔多少賠償比例
(我個人是覺得不太可能 理由同8F的回文)

至於交通環境改善無私的奉獻
您過獎了
很多網友也是默默地在為更好的行車安全交通環境做付出阿

其實你也可以做到的
只要會用google map
會用e mail
會用數位相機
你上下班時間隨隨便便也可以拍到二三十台違規(台北市以外縣市 台北市我上次繞一個小時 拍不到10台)
花個半小時一小時整理資料寄出
寄到當地警察局長信箱就好了

檢舉交通違規
完全沒獎金
純粹做功德
有阿!東湖交流道希望號X2.腿排+咖啡喝2次.自費.

也許膽固醇.熱量高些.(哈!你說的).小弟有幸也自己慶祝過2次.(聽說L大破萬?)

希望這一樓樓主會順利解決.

駕駛人真的要十分注意小心.一不小心就勞民傷財.傷人就更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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