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ck34 wrote:
osephyen樓主獨具原創與爆炸性的理論推導實在太利害了…
不只顛覆了汽車技術書籍與相關專家常說的【加速度看扭力,極限速度看馬力】…
讓99%大眾的邏輯瞬間變成?分…
更可以說推翻了基本物理定律:加速度(a)正比於力量(F)...
可能要改寫成 加速度(a)正比於馬力(Power)了...
想必下屆諾貝爾物理學獎桂冠有如探囊取物…
F=ma的F是車輛受力 不是扭力~
用動能證明比較簡單
動能E=(1/2)mV^2 (同重量的車加速到同速度需要的能量是一樣的)
E=Pt (能量等於功率乘時間)
加速所花費的時間和馬力成反比 馬力越大加速越快~
這是國中程度的物理
無知就算了 還來跑出來笑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