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考駕照是屬一屬二的無敵簡單樓主~~您..........駕照怎麼考的我們就不多做研究了!!你只要記住一個重點: 過前輪代表壓線(拍一張),後輪又過代表闖紅燈(拍第二張)。只要燈號是紅燈.... 後輪超過停止線,就判闖紅燈!! 不管你有沒有衝過路口.或是停在斑馬線上.不管你左轉右轉,迴轉也好。 這樣瞭解嗎?您說..來01是不是受益良多呀?
還好啦,記得以後開車別搶黃燈就好,想到以前濱海公路還是紅斑馬在顧的時候我開的老卡車時速71就被依照高速公路超速處罰NT3600三天的工資就沒了所以寧可開慢點,我也不願開快點,這是3600的教訓也是保佑我開20年車沒出車禍的主因~~
如果有拍到像我們家這樣子闖紅燈的照片我就服氣曾經在94年去墾丁在那裡因為快紅燈了反應不及過了停止線停下那時猶豫要不要開過去結果移動了一下(沒闖過)就被拍了可是只能說我們車在停止線前(超很大/但至少沒闖過道路)用車子移動的兩張照片判定我們闖紅燈我們也覺得很冤.....
第一張照片在還是紅燈時後輪還壓在白線, 第二張後輪已經離開白線了. 所以是很明顯的闖紅燈 ( 有沒有闖紅燈是以白線為主, 不是看有沒有越過馬路 ).越線受罰是第一張照片綠燈還在白線內, 第二張照片紅燈壓白線, 但沒有離開. 所以台灣交警如果真的要抓的話, 越線受罰會一堆 ( 每次開車時都會停在白線或機車停等區後, 不過看旁邊的車子不知道為什麼都喜歡突出一點, 偷跑是可以得第一名嗎...=..= )
sky112180 wrote:不服是開闖紅燈因為當下不是要闖紅燈只是想迴轉,越線(來不及煞)等綠燈在迴轉有種避輕就重的感覺囉, 了解樓主的想法了,迴轉不等於直闖您的想法是對的不過法規對於迴轉視同直闖以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供參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