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2010 wrote:我真的覺得他滿可憐的...(恕刪) 骨折固定完本來就可以滾回家休養了難道還要繼續浪費床位和警察保護以免他被鄉民口水淹死嗎?要當大少爺,它們也不缺錢可以請私人護士何必跟"賤民"一起住院呢
葉男左大腿及膝蓋粉碎性骨折,右腿及頭臉部有撕裂傷,經手術開刀住院觀察後,醫生評估可以返家靜養說好的昏迷指數3呢?說好的昏迷指數3呢?說好的昏迷指數3呢?說好的昏迷指數3呢?說好的昏迷指數3呢?而且這是高雄市警察局說的喲一個昏迷指數3的人,居然可以在短短10天內活蹦亂跳,還被醫院趕出去天下古今之奇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