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 wrote:
超速的人是不對,依最高限速開也沒有不對,重點在於沒有互相禮讓後車這點,假設每個人多讓一點,國道就不會有路隊長的問題,這是我的小小心得,假設讓您不高興,那就別理我.............(恕刪)
不會不開心啦,你說得很好
我發現我太正義魔人了呵呵
生命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減少一些文中三大錯誤的那些人,
等於可以減少超速以及逼車的行為發生,
大家絕對會更安全,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爸爸一人在高速公路上安全回家,拯救的可是全家人,
當正面效應大於負面效應的時候,我們也只好當個正義魔人,
正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我這番宣導,其正面用意之一,
就是希望那些誤解"超車道"三個字的駕駛了解本身觀念有誤,誤以為只要是超車就擁有路權優先權,
一般駕駛若自以為理直(自以為擁有優先權),自然就會氣壯,甚至有網友直呼:滾!
火氣很大的甚至會產生惡意逼車的情況,
但是只要駕駛自知沒有路權優先權,在理不直的情形下,就只能摸摸鼻子,算了,慢慢跟吧。
減少爭執甚至逼車事件自然會減少發生的機率,這樣一來用路更安全,世界不是更美好嗎
在此點,絕對有正面的幫助
希望大家多多宣導正確行車駕駛觀念
平安回家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