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品茗 wrote:
超速的人是不對,依最高限速開也沒有不對,重點在於沒有互相禮讓後車這點,假設每個人多讓一點,國道就不會有路隊長的問題,這是我的小小心得,假設讓您不高興,那就別理我.............(恕刪)


不會不開心啦,你說得很好

我發現我太正義魔人了呵呵

生命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減少一些文中三大錯誤的那些人,
等於可以減少超速以及逼車的行為發生,
大家絕對會更安全,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爸爸一人在高速公路上安全回家,拯救的可是全家人,
當正面效應大於負面效應的時候,我們也只好當個正義魔人,
正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我這番宣導,其正面用意之一,
就是希望那些誤解"超車道"三個字的駕駛了解本身觀念有誤,誤以為只要是超車就擁有路權優先權,

一般駕駛若自以為理直(自以為擁有優先權),自然就會氣壯,甚至有網友直呼:滾!
火氣很大的甚至會產生惡意逼車的情況,

但是只要駕駛自知沒有路權優先權,在理不直的情形下,就只能摸摸鼻子,算了,慢慢跟吧。
減少爭執甚至逼車事件自然會減少發生的機率,這樣一來用路更安全,世界不是更美好嗎
在此點,絕對有正面的幫助

希望大家多多宣導正確行車駕駛觀念
平安回家最好

sam0936 wrote:
看大家討論高速公路內...(恕刪)


超車道三個字很難懂嗎?
就不要哪天遇到煞車失靈的人

你還110在內線

不管別人有沒有違規

超車到就是超車道

別人要超速你管他
sam0936 wrote:
看大家討論高速公路內...(恕刪)

你怎麼知道人家有超速?
你怎麼知道你的車速錶有準??你怎麼知道人家的車速錶不準?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人總會有急事嘛!
當你從後視鏡發現後車在閃大燈或按喇叭時,就讓一下真的不會怎麼樣,
人生沒必要一直鑽研在"為什麼"這三個字上。
小弟認為

速度問題難免都有誤差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

那不就開內線然後就一直盯著時速錶開車了

法律就這樣訂

遵守一下也不會很困難吧
開板大的意思是當後車接近中

您"認定"後車已超速

所以使用佔據內車道的方式來"制裁"後車

懲罰後車超速嗎??

有點想了解

sam0936 wrote:
看大家討論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佔用問題,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雖然是AKA超車車道,
但也明文規定得以用最高速行駛,
既然我已經是以用錶速120/GPS110KM,
行駛在限速110KM的內車車道行駛了,
我為何還要讓出車道給超速的人行駛?

我真的不懂這是什麼道理,
超速的人才是對的嗎?

另一篇已經變成嘴砲文了,
請理性發言,謝謝。

你高興就好

改天會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合法的跟你玩一下
歪樓~
你先想想為啥叫做超車道吧
想取暖
想得到認同
先想想有沒有同理心吧
或許人家真的有急事
或許對方就是一個飆仔
有急事~你耽誤到人家~罪過一件
遇到飆仔~你不讓~被OOXX了~哈哈哈
超車道~讓讓會怎樣嗎
基本我都115開在內側~中線有塞的話
但有車靠近~我都會退到中線
不能退就加速找機會讓
台灣已經夠亂~没必要在亂下去
已下開放砲轟
你的錶速或許開到120,別人還可以從後方接近你,搞不好人家的錶速也是120而已啊,也不見得別人超越最高速限,因為每台車錶速是不同的!!!
不管人家是有急事要超速,還是為了飆車要超速,你就讓它一點,除非你算得出它啥時要失控,不然沒必要為了自己的理論而讓自己陷於危險之中,不是嗎!?


下面是高公局交通安全資訊網頁複製過來的內容......(不會連結,請見諒)
網址: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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