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sun wrote:我是裝了2顆紅燈在閃...(恕刪) 上次在台北撞毀的賓士車駕駛也是接到電話 說家人在醫院有狀況所以他開始狂飆要趕去醫院結果還沒開到醫院 先害死了兩個朋友bryansun...... 你所說的狀況 雖然情有可原知道這狀況的人大多可原諒但你似乎是要把這理由拿出來把超速合理化吧要這樣說...那全台都不要抓超速好了
airbag wrote:或許你是遇到了救難協...(恕刪) 我想...就算是救難協會也沒也這樣的權利且印象中,那時應該算是下班時間,車滿多的.他硬開到機車道那超前之後要硬切回中線道...但他還是塞住了如果這樣就要讓道.我想很多計程車司機都會裝吧,這道理就很像很多車後面會貼個警察鴿子的貼紙一樣.唬人效果比較多
我想原發文者在哪個車道應該也是個重點吧~當你在最內線車道用你的表速100km/h在穩穩開的時候,可能實際速度只有90km/h,這時後面有快車接近你就應該自動切到右邊一線才對,而不是繼續佔著內側車道逼人家從外線超你的車~
bryansun wrote:我是裝了2顆紅燈在閃...(恕刪) 在心態上合情合理,但行為上違法還是沒意義的.運氣好,平安到了醫院,運氣不好,因一時心急,半路出了車禍若人也掛了,世上又多了一個破碎的家庭.哪個比較划的來?平安還是回家最好的路啊.
用說的 或用打字的都可以輕鬆 坦然面對設身處地想一想 如果有生命危險的 是你家人失火的 是你家 你又會顧慮所謂的速限嗎?這很值得大家思考.如果凡事以交通法規為第一優先 那又何必要救護車 救災車?再小弟的看法 一個違法 一個合法.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寧願收到罰單 也不願意墨守成規.無意筆戰 只是超速不見得就罪大惡極 只要不是惡意飆車當別人趕時間 就讓他過吧!對別人好 自己也好.
我也不願筆戰有家裡有人有生命危險就可以把別人的安全放再第二順位嗎?如果車會飛我沒意見誰可以保證一路超速不會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危險?超速不對就是不對再加上閃紅燈是代表什麼意思呢?代表家裡有事嗎?有人有生命危險嗎?家裡失火?還是你是超人趕著去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