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算是要滑移到路邊待援,也應該要先使用方向燈,以避免閃警示燈對變換車道混淆。
我有看過一則舊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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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霧行車錯誤觀念:開警示閃光燈易讓後車錯覺
今年(95)農曆春節碰上濃霧,除了機場運作受到影響之外,也有部分路段碰上,
行車狀況風險高。高公局表示:一旦碰上濃霧或大雨,應該打開大燈、霧燈,
提供後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至於不少駕駛人常常把警示用的閃光燈打開,高公局表示:
這是錯誤的使用方法,反而會造成後方車輛的混淆,
除非車輛出現故障、或者車速出現明顯變化,
否則在行進間,不應該打開閃光燈。
今年農曆春節的車流量明顯比去年增加,
使用高速公路的用路人每年都成長,如何做好春節輸運,
想要完全不塞車,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如果碰上天候轉變,壓力就更大!
今年春節碰上春天常見的濃霧,部分路段行車視線不佳,
再加上車流量大,速度忽快忽慢,事故的數字比起平日明顯成長。
對此,高公局交管組長吳木富表示:高速公路的部分路段在山區穿梭,
因此碰上起霧的季節,行車就必須要小心,應該要拉長跟車的間距,
不要變化車道,並且打開大燈,霧燈,如果碰上視線不良,
應該就近找服務區或者乾脆找交流道離開高速公路,等濃霧現象緩解再上。
吳木富表示:大雨或濃霧的駕駛方法都差不多,
至於部分用路人會把閃光警示燈打開的作法,吳木富也特別糾正,他表示:
警示用的閃光燈只有在緊急狀況才使用警示燈的使用方法是當車況有問題,
或前方突然減速時,可以打開警示燈提醒後方,如果後方速度已經放慢,
就可以取消。大霧或大雨使用警示燈,如果又變換車道
的確會造成後方混淆,不過,大雨或大霧行車,本來就不可以任意變換車道。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彭群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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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的道路有兩個問題會發生,
1.視線變差能見度可能變短(大霧相同)
2.行車操控性變差,車子易滑行容易陸上行舟.
在視線及操控性變差的情況,隨之就是危險提高安全度下降.降低時速是應該且必要的.
那到底降多少是合理,端看駕駛人的感受是否安全,沒有標準.
問題是每個駕駛都可以因天候而減速,但是必須遵守道路規範(即沒有超車時請走外線道),所以上述
'T牌New Cxxxy的車車也是一樣閃著警示燈然後開在內側車道' 開內線不超車是不好的示範,我應該避免.
接下來的問題是 '閃著警示燈'
個人覺得閃著警示燈公認的意思是車有故障或有緊急狀況需要後方車做應變,此時該車並無故障亦無緊急狀況,理應無需閃燈, 再者閃燈時方向燈應該會失效對於左右轉車反而無法給後方車指示,危險也!
此時僅需打開大燈及霧燈,依著道路規則行駛即可.
由於'閃著警示燈'會造成後方車視線得失焦,而看不清楚前方所有路況,我應該避免閃燈.
想不到剛貼不到幾分鐘,就引起這般大的討論....首先先謝謝以上回覆的朋友....幾個問題,先回答並解釋一下...
1).大家所謂的"閃黃燈"的確就叫做是"故障警示燈",目的及用途是一旦車子發生故障而需要臨時停在路肩或是路中時警視後車所用,同時必須搭配上三腳架反光牌,而非"於行駛中警示後車"所用
2).在下所謂的"危險",意指"閃了故障警示燈"卻還變換車道,在天雨路滑的高速公路,會讓後車完全無法事先預知前車即將切換車道,當時我在內側距離它至少100M以上,可是當我切換到中間車道打算超車時,它在我左前方約50M不到就"突然閃著黃燈漂過來",請問我該如何避免??
3).天雨路滑,降低正常行駛之時速的確是必要;但是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以50M左右的時速行駛,個人認為是不妥的...因為如果真的天候讓駕駛者無法安全行駛或駕駛之車輛因性能不足以應付惡劣天候,駕駛者保護自身最好的方法是.....放慢行車速度並行使至外側車道,還是不行則找尋最近交流道下高速公路貨最近之休息站暫時休息,而不是.....閃著燈不管其他人慢慢開,那要是雨大時開20KM/Hr也是情有可原?
4)."後"霧燈的作用則是"提醒行駛中之後車",在大霧中才得開啟,在正常天候中開啟反而會讓後方駕駛感到刺眼及影響判讀,但是在昨天的大雨中,打開後霧燈個人覺得的確可以達到警示後車的作用,而且絕對比開閃黃燈來的不刺眼~
5).最後,在下曾"明確"聽過交警說明解釋,美國也有同樣類似規定,雨或霧中行駛時,除非特殊緊急狀況發生(如正前方車禍...),是不可以邊閃故障警示燈邊行駛的,更不允許邊閃雙黃燈邊切換車道....
Thanks and 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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