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對方已經吃定你了你的態度是不是太軟了點2000年的MARCH現在二手價也才15萬不到修車就要你11萬除非你是酒駕,或是肇事逃逸不然也不需要負全責任吧不要一付怕惹麻煩的樣子就當是學經驗你越是怕他他越是吃定你至於傷害.......你是一下車就對他揮拳喔就算是也不用怕成這樣吧請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不用花到11萬啦
開版的 不用那麼緊張 你有成意 要解決就可以了 你開的條件 他不接受 就像前面機位大大說 開庭 不見的對你不利就算全部是你的責任 也不過是他一開始要十一萬 不過那可能是機個月後的事了 而且他自己也要花錢話花時間上法院 不見的他會去做
沒記錯的話,對方是可以要求到原廠修理的!至於修理費用這麼高的話,開版大可以請你這邊的修車公司的人跟你一起去原廠看,看看是不是有些根本是陳年舊商,或是可以修而對方要求換新的。以對方這種態度,可以想像他一定是到了原廠,說:幫我看看,有問題的不修,全換新。
就是有這種王八把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當凱子march修車要11萬,這點就很扯了(除非真的有撞的很慘啦)另外就是6年的車子,能值多少?11萬搞不好都可以換一台了更何況還是折舊率最高的國產車!!對方也真的很奇怪耶樓主又不是不願意和解這樣就直接申請調解委員會就好了阿?調解委員會判決的效率同於法院耶何必鬧上法庭呢~勞民又傷財!不過既然已經鬧上法庭了就交給法官吧要相信人在做天在看的!
謝謝大家給我的意見,對我真的很有幫助,我星期一下午三點半就要在新竹地方法院檢查署開庭了,剛剛主管跟同事在今天開完會的最後都給我支持,也願意體諒我這幾天因為煩心都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在工作,我的進度落後最多@@現在我只希望一切都能在星期一有個圓滿結果.真的謝謝大家.
鑑定責任在我,對方為閃避不及無過失,我當天沒去鑑定會,但我有傳真過去,後來收到報告中完全沒提到紅色車子的事,我想鑑定會是不是只分析車禍原因跟路權,不會管我為什麼會打滑,所以我也沒有提覆議,但仔細一想,今天剛好是覆議期限最後一天,對方告我的時間是下星期一,怎麼會這麼剛好,我確定雙方筆錄中都有提到紅色車子,希望檢察官會相信.
真替你抱不平,分明就是用法律來形成合法的敲詐,以刑法來達成民事求償之實,經驗告訴我們,關於調解委員會上也是你可以出多少錢,他可以減多少錢,一定很難達到他的要求11萬,快一點的方法不坊去請地方有力人事出面幫忙,(黑,白)都可以,至少不用走到法院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