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 12 條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家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前項家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由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或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得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很多人仗著有身障停車證之名.未有乘載身障者之實.而停在身障者專用停車位.導致影響真正需要使用的人無車位可停.這種人的心態才是可恥的.
我的車子也是掛有身障車牌..原因也是因為我媽領有重度身障手冊..不過我常常自己一個人開車去停車場的時候...停到一般的停車格後..常會被管理員叫去停身障車格..他們的理由是..身障車格就是要給掛身障車牌或是有身障證的車子停的..不要去佔一般車格..因為一般車子是無法去停身障車格的...掛身障牌或是有身障證的車子去停一般停車格..等於佔了一般車子的權利...所以我自己去停車場的時候...我是會稍微看一下衡量一下..如果一般車格很多..我就會去停一般格子..如果一般車格已經很滿了..我就會去停身障車格...
我只能說 身心障礙 <> 弱勢 <> 沒錢享受相關優惠和有專用車位是法律賦予的權利該撻伐的是沒有證卻又佔用專用車位的人,還有那種非法申請貪小便宜的人雖然我也有證,但是如果有正常車位,我還是會去停一般停車格,把較寬敞的位置留給更需要的朋友。
rai1970 wrote:很多人仗著有身障停車證之名.未有乘載身障者之實.而停在身障者專用停車位.導致影響真正需要使用的人無車位可停.這種人的心態才是可恥的....(恕刪) 有牌, 卻不是接送身心障礙者時, 其實也不該停...不過我想以台灣人的道德感, 應該是 "只要我有牌, 有甚麼不可以" 吧!
always CoCa Cola wrote:投機取巧,佔人便宜,...(恕刪) 相當正常十個商人九個奸是事實無奸不成商而懂得利用法律利用規範 讓自己獲得最大利益者就容易成功也是成功的捷徑所以開好車停殘障車位不意外
一般賣場 如好市多都一推人亂停身心障礙的停車位打110他們的回覆是,非公有道路、停車場不能進行舉發拖吊僅可以幫你 打電話跟車主講看看試過很多次了!!都是一樣的回覆除非 道路旁的停車位 他們會派車拖吊!!
我阿公中風+心臟裝過支架所以有殘障停車證,平常車子也是我在開但是我絕對不會去停殘障停車位,殘障車位畫的比一班車位大格,你如果有長期扶老人家上下車坐輪椅的經驗就會知道,這樣做為的是方便殘障人士上下車,你好手好腳幹嘛去占用?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吧!但是我路邊停車會把他拿出來,可以省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