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解決,版主有看到看能否幫刪文

短腿頑皮豹 wrote:
我幫不了你~但是~我...(恕刪)


如果他撞你你何必逃,當時你一時的大意,造就現在的無照。
真奇怪,
這條文是什麼時候有的?

我被酒駕的撞到,
對方逃逸,
因為我有看到車牌,
當晚警察就去他家抓到他和撞壞的車,
最後他只是賠錢和解沒有被吊銷駕照啊!

想要請問一下樓主,
對方是不是有受傷?
我當時記得好像是有受傷沒受傷差很多。
雖然你講得很酸
可是我嘴角還是忍不上揚
kennyjiang58 wrote:
你都敢肇事逃逸了
無...(恕刪)
當初警察叫你上法院的時候跟法官承認的那些話
你有沒有錄音?或是警察做筆錄都會錄音(警察也要自保)
看是否可以找到當初的錄音檔
這個很重要
如果有錄音檔就可以嘗試翻供
說警察誤導你叫你認供
再去法院申請重判之類的
然後跟法官求情請求別吊銷駕照
因為你靠這個吃飯的

前面的酸民沒建設性的酸話就先別理他們了
他們不知道全家的經濟重擔突然發生了問題該怎麼辦
肇事逃逸發生了就發生了
相信你也學到教訓了

各地都有法扶會
可以去問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
寶貝兔... wrote:
當初警察叫你上法院的...(恕刪)


誤導認供?去地檢,法院原po都承認了,警察做的也不過是初步調查,而且以上都有錄影,況且警察說得也沒錯啊,他指的是犯後態度,一般來說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如果跟對方和解,通常都會以緩刑做結,如果證據充足的情況下,警察這樣講有啥問題,況且決定權還是在原po。

若照原po的描述,符合目前實務上刑法185條之4沒啥疑義

避免吊銷?應該希望渺茫。

反正車禍就是叫警察做筆錄.白紙黑字是唯一途徑

私下和解.那就找對方出面阿.要是他不承認.你就是認了
歹徒

wwwiori wrote:
事情在101年8月,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線的機車。
我左轉,他從下一個路口的紅綠燈到我這路口(我是等紅燈的第一台車。)
結果他煞車不及滑倒,車子撞到我的車子,當下我想說,他自己跌倒的,而我又急著要送貨。
於是我就直接離開了,最後也被警察找上門,說我肇事逃逸。

當下不到一個禮拜,我就賠錢給對方和對方和解,後來警察開了張罰單給我,和我說
「一罪不能二罰,你等裁決書下來,再去撤銷罰單就好。」
當下我也沒想太多,去法院我也就都認罪,因為我想說自認倒楣愈到了。

判決書也成立說我肇事逃逸,185條之4,判6個月緩刑2年。

可是最近(104年4月)因為要換駕照(小車換大車),忽然知道有張罰單要繳。
而罰單是那張肇事逃逸,想說要去繳錢,卻忽然得知肇事逃逸必須要吊銷駕照三年!

天阿!三年,我是靠這個吃飯的,平常連超速罰單都幾乎沒收過,卻忽然和我說要吊銷三年!
怎當初警察和法官都沒告知我,如果我一開始知道,我肯定會要求改判,因為我真的是很需要駕照阿!
如果吊銷三年根本是把我判了死刑,於是我打電話去問,卻幾乎只等到一個結果,寫申訴書。
而工作人員也告訴我,但是機會渺茫。

這下我真的慌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一直以來都靠開車吃飯。
沒有駕照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說是半年1年的,我還能找個一兼半職,但是是三年…
我真的很無力,請問有沒有大大知道這狀況有沒有什麼辦法解決…

下午六點半補充

很多人問為什麼我會認罪。
一、警察拿法規給我看,告訴我,只要有碰撞就是車禍,不論碰撞的大小。
(因為一開始我很納悶,明明他自己跌倒,為什麼我會是肇逃?而是事發當天我警察打給我我就過去了。)

二、警察告訴我:「你也不是故意的,你就和對方和解,然後去法庭上認罪,你這狀況法官應該也不會判你。」
(其實我沒想這麼多,所以我就乖乖認罪了…沒想到最後竟然要吊銷…)

三、我完全不知道會吊銷,也許有人覺得很誇張,不過,老實說我們靠這混飯吃的
通常也不會太懂這些事情,我一直以為事情結束了…

四、警察當初拿紅單給我的時候,我還問了一下:「不是要到法院了嗎?怎還有單子?」
因為警察告訴我:「一罪不能二罰。」我想說,既然都到法院了,紅單也就沒了…

五、我個性比較內向,我不善言論,我想說,遇到就遇到了,當作花錢繳學費,我也沒太多去想…

以上大約是事情發生的原因,老實說,我現在很徬徨,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一家大小靠我吃飯。
一直以來我也沒有刻意去闖紅燈或超速什麼的,因為我一直告訴自己,人生不差這幾秒。
結果,沒想到我的人生卻毀在一個超速的機車騎士上面…

現在要去提行政訴訟,不過裁決所說不被吊銷的機會也不大…


敢肇事逃逸,就像個男人一樣負起法律責任吧!!!!!!哈哈哈!!!
敢肇事逃逸,就像個男人一樣負起法律責任吧!!!!!!哈哈哈!!!
敢肇事逃逸,就像個男人一樣負起法律責任吧!!!!!!哈哈哈!!!
肇逃?

車禍當下,你知道有人倒地卻一走了之,不管你有沒有違規,都可以再加你一條遺棄罪。法官很包容了。

在路上討生活,用路規則都沒在關心,還能讓你上路嗎?

法官有沒有宣告你不能轉業?
各地工廠缺工很嚴重、工地粗工也缺很多!

不給你上路是你沒資格上路,但可沒剝奪你工作權,如果對方有受傷,而你在路上討生活卻是這樣態度,我覺得法官判得非常好。
「一罪不能二罰,你等裁決書下來,再去撤銷罰單就好。」
這就是要你提起罰單的行政訴訟。
不過能不能撤銷罰單就不知道了

有經濟壓力的話只能找一些便利商店或飲料店先做三年了。
說不定這樣一改變多出個便利商店大亨還是飲料大亨也說不定

祝福你~~~以後不是你造成的在法院絕對不要承認

還有平常不懂法律的人遇到要"上法院之前",請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答辯真的很重要影響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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