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gaete wrote:圖一是事故現場沒錯我...(恕刪) 樓主阿小弟真的要勸你,要花點錢買個行車紀錄器最好前後都裝,這種錢千萬別省不然事故發生,要灰要跑警局或求償,會讓你頭更大再者對方有行車紀錄器,對他無利他是不會交給警方的
不管怎樣, 後方都要保持安全距離駕照是撿到的喔, 怎麼會有這種想法"惡意逼車、煞停,導致後方撞上的"你有證據嗎??E39520 wrote:停下會車都自己講的,有證據嗎?跟樓主會車的那台車車主有當證人嗎?誰知道是不是惡意逼車、煞停,導致後方撞上的
看你的凹痕滿有趣的,直線撞擊而且沒有閃躲的撞擊。好像直接高速撞上的樣子。那個重機沒有煞車喔!!那個重機沒有煞車喔!!還是? 他速度過快而煞不住,反應不及處理前方道路狀況?跟我以前遇過機車直線撞上是一樣的,後來判定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去法院吧。公司負責人又如何,法院比較公正。這裡的重機歧視汽車很嚴重,不要上來發文拉。你的照片就足以證明後方撞擊力道與行徑方向。和解,只是喬補償。談不了,就上法院,簡單又正確。「後方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無任何閃躲與自我駕駛防護」???公司負責人,法律顧問?光這句話,我就直接上法院,直接跳過和解,讓這件事情強制送法院。因為我一直都很想知道,法院是誰負責的?先申請調解,然後去一次談看看。最後去跟你的調解委員說,就不和解了,直接幫我送法院。剩下就是等時間上法院。看法院判定吧。透過你的對話記錄:「16:02 溫先生 其實是判斷錯誤」。他自己就是承認自己責任了,記得當作法院上的紀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