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的太陽 wrote:
行駛於不同車道的情況下,安全距離到底該如何保持??是不是以後我隨便偏向其他車道被撞,我都沒有任何責任,反而可以向對方求償?...(恕刪)

沒裝行車記錄器?

有影片還有可能反駁對方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影片就看你是要上法院跟對方各說各話耗時間還是認賠。

養樂多殺手 wrote:
沒裝行車記錄器?有...(恕刪)


便宜的一張小朋友就有
搞不好要花大條的
哪來的判決!要警察不偏頗又要對自己有利,很多人看初判表像屁;初判表不是行政處分,無法申訴,不滿意就去鑑定。

紅色的太陽 wrote:
今年一月底的時候開...(恕刪)


只能朝對方是否有打方向燈警示來下手了, 如果對方有那你很難申訴成功..lol
這就告訴每位車主,別省小錢至少要裝行車記錄器,遇到了事故要記得照相,留下相關記錄,還有上01控訴時"有圖[畫面]才有解答"。
我好奇樓主說的'判決'是從哪邊認定的?
1.做筆錄時警察的口述 2.初判表 3.事故鑑定
1.開車至少要有第三人,有錢再保車體險
2.行車記錄器


兩個都沒有,那就是一種賭的概念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樓主,您去做筆錄時的陳述內容很重要,事後若要上訴到法院裁決,會依據當初警方的筆錄和行車紀錄器做為判斷。您是怎麼跟警察描述的呢?
看完敘述... 判決似乎沒太大問題。
樓主要翻盤很難了!

再沒錢都要裝個最便宜的行車紀錄器,還有買第三人責任險,由保險公司來處理比較輕鬆。路上的人車都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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