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o0408 wrote:對啊,我不是檢舉魔人(恕刪) 不要以為打電話就比較有效率我最近的經驗,打電話還給車牌號碼等了5分鐘以上,沒看到員警就連違規車輛跑了,換了另一部車違停還是沒看到員警出現違規地點是在全聯前面的路上,旁邊剛好是巷口轉彎處是紅線,我人在全聯裡面買東西,刻意慢慢逛等員警出現處理結果我都要結帳走人了員警還是沒出現
樓主別氣餒,您做的很對,這很單純是警察不受理小弟我檢舉也是前後一張,都用手機拍的,照片上沒時間日期,不過檔名會自動把時間日期補上近期失敗的是只拍一張前,沒拍後桃園一次檢舉身心障礙停車位失敗,拍前後地區問題總覺得一堆違停人士護航,看到違規,記得檢舉,維護順暢道路人人有責
某些人回文很好笑 我就不提壓紅線了各位覺得把車停到人行道上沒擋什麼路?你們平常是走哪邊的?給樓主:打110 沒用的. 我遇過打110. 警察後來回覆: 已聯絡車主駛離(哈囉 你有事嗎? 我打110是叫你聯絡他的嗎??)你弄個照相app有自動上時間的就沒事了
1.其實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並未明確規定檢舉照片一定要載明日期及時間條例並未明確規定檢舉照片一定要載明日期及時間。2.道路交通處罰條例7-1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3.如果你的照片是使用智慧手機拍攝的話,一定會有日期時間的標記,只是承辦員警懶得去查證,就直接回覆不舉發。4.下次你可以用軟體將日期時間顯示在照片上即可。
abso0408 wrote:臺端您好:有關您檢舉AJM...(恕刪) 鬼扯.我在新北不知道檢舉幾次違停了.通通都沒有時間戳記在照片上.照片還因為要裁切不能超過多大都有修改記錄.新北市警察局還不是照樣開出罰單!
樓主您下次改進後再送件,還是有好員警的,我送件送違規臨時停車,只求罰 300 元,最便宜的那個就好,沒拍車內無人的狀態,怪怪,不知員警哪來的勇氣,常常開 56 條,罰 900 元或以上,還不止一位,20 位承辦人裡,有 5 位都這樣做,我通通指名道姓地寫感謝信件給市長信箱,稱讚員警有肩膀肯作為,您就配合員警的要求,最好是附上影片且影片中顯示錄影時間,一定會有好員警,讓您稱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