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AL168 wrote:

不過可見網民的知識是如此貧乏. 果然要宣導....(恕刪)


真的,這還是要靠大家的努力,大家加油

謝謝大家的參與討論

多多宣導正確行車駕駛觀念 平安回家最好

超車道三大錯誤觀念
sam0936 wrote:
最高限速行駛於內車道...(恕刪)

大家都看你的首文了...

你卻還一直在告訴人家要認真看、看清楚?

那你在宣導什麼?

人家高公局大字牌幾個字就可以宣導,你咧?

高公局製造誤解?
那你去講啊!叫他拆啊!
公信力的東西,跟一個開車開120還指責別人超速違規不道德的人說的話,要相信誰..?






所以啊~
真正正確的駕駛觀念在此!
高公局說的已經非常的言簡意賅,很好理解了,如果再去看一些人自以為博士的謬誤論述,而造成傷害,就是行為人自己智商的問題了...


remo2919涉嫌公然侮辱以及誹謗名譽的行為在1595樓

.

我太正義魔人了??..原本只有兩行字自認有錯的增修前原文

被修改消失前的原生首篇文(引言的部份),開120還說別人違規所以不讓道?

大家喜歡說30公分?(串子裡討論的都是性騷擾?去搜尋有更多30公分?)

誰才把道德當屁...
管妹...是誰啊?
幾天沒看~
蓋到這麼高了唷
龜車還是理由一堆說
因該叫立委出來修法了
台灣還是跟不上先進國家阿
連韓國都進入開發國了
天佑台灣
CCL wrote:
所以說囉, 自己說自己最高速, 見不得別人快,
不肯讓道讓別人超車,
一車跟一車, 那誰最高速 ? 就是最前面那輛開最(慢)高速限的嘛.
內側超車道會不順暢, 不都是這樣來的嘛.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remo2919 wrote:

大家都看你的首文了...(恕刪)


我! 沒看 !

我,有我的原則.


"不超車就回中線",
"超車完成回中線",
"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超車道,行駛於內側超車道",
"遇後方來車漸漸接近, 找機會讓一下車道或加速拉開和中線車距離".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orner_pig wrote:
該叫立委出來修法了
台灣還是跟不上先進國家阿
連韓國都進入開發國了
天佑台灣...(恕刪)


這是說台灣比不上韓國囉?

這樣發言好嗎?

我倒是支持修法成速度分流啦,
內線110,中線100

測速照相多一些,
大家就都不用吵

sam0936 wrote:
宣導正確行車駕駛觀念...(恕刪)


宣導不要佔用超車道維持交通順暢是每個國民應盡的義務。
請大家遵守交通法規,共同提升高速公路路況。
同時在你享受權力帶來的便捷時,請發揮你的公德心,並且同時
盡你的義務。

不要只想享權力,不想負義務。
不知道在內線道, 需不需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有時候保持安全距離在內線開,就會有人插進來
明明前後都有車 就沒有足夠空間 還是硬插隊
害我們後面的都要減速 更後面的又要講話了
AL168 wrote:
我沒說到優先順序啊兩...(恕刪)


所以你就不是最大了。
這點就沒有存在了....

如果今天一直把超車道的基本定義用後方條款抹殺,
那超車道就不是超車道了。
好嗎?
所以才會請你讓一讓。

舉例也舉個好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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