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remo2919 wrote:
前面有贊同你們的大大說的,他有些法律專精,他就指出法令中“但書”的適用,會優先於“原則”!(我去搜尋,看一看也是如此)

也就是說“內車道是超車道”是原則,“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為但書的補充規定!

那但書優先於原則,不就像你舉的例子?不!不是那麼簡單!法律中的“得”字,不是你那個“得”字!(發音不同!!)

但書優先,但~但書中規定的是一個“得”字!
而這個得字在法律中代表比較次要的位階,不是“必要的、一定的”!...(恕刪)


不是很懂你這段的意思
假如「員工應遵守紀律,但員工於辭職時,得痛扁老闆一頓」
按照你的意思,但書中規定中有“得”字
所以員工辭職時還是不可以扁老闆?

vc0528 wrote:
自以為在內側用速限開...(恕刪)

若前車位未完成超車的動作
你不配合前車車速
難不成你要撞上去嗎??
這樣就違反未保持安全距離
再不然就請你退回行車道等待下次超車時機

而不是猛閃大燈跟喇叭非要前車閃開讓你超車吧
不保持安全距離開車
難不成你想逼車嗎
還是車多壅擠時大家都要配合你所謂合理的車速行駛嗎??
formal0328 wrote :

vc0528 wrote:
自以為在內側用速限開...(恕刪)


若前車位未完成超車的動作
你不配合前車車速
.難不成你要撞上去嗎??
這樣就違反未保持安全距離
再不然就請你退回行車道等待下次超車時機

而不是猛閃大燈跟喇叭非要前車閃開讓你超車吧
不保持安全距離開車
難不成你想逼車嗎
還是車多壅擠時大家都要配合你所謂合理的車速行駛嗎??...(恕刪)


你可能沒看懂我寫的意思!
formal0328 wrote:
你的回答並沒有辦法證...(恕刪)

你還沒看101年的高公局說明嗎?


你的回答並沒有辦法證明
前車是否正在完成超車這個動作
...
抱歉,我想說~你廢話!

你這個問題的意思我知道!
但這是一個非常實務性的問題,要去高速公路上當場去看,才能判斷,你要我在這裡怎麼憑空回答?

舉例?要舉多少例?你要舉例,你就確定你能把全部的狀況都舉出來,讓我回答?

對判斷他車是在持續行駛還是在超車,分辨不出來,還開什麼車?
(而且你這麼問,就是在設定後車都是惡意行為,而前車都不會有錯誤嘛!)


強制??在此情況 前車並未強制後車一定要在他後方
後車可以
退回行車道 再行考慮判斷是否超車
若向右方退回行車道都能叫做右側超車
那別下交流道了

這退回,不就是因為前車,而讓後車不得不做的動作,而且無法以合法方式超車的情況?這還不是強制?

下交流道?下交流道時速要150km/h嗎?還是開始要減速?不要自我矛盾...


右側超車??
這只不過是藉口而已
美其名是退回行車道
看你要用哪一種說法了

這一段,就已經在解答你在這一段以上的文字了...

右超違規但你可以退回超速你就是說違規...
美化字面?然後積非成是?
那你就是只有說法!!!!!!

嘴砲開車不是你還有誰...





真正正確的駕駛觀念在此!
高公局說的已經非常的言簡意賅,很好理解了,如果再去看一些人自以為博士的謬誤論述,而造成傷害,就是行為人自己智商的問題了...


remo2919涉嫌公然侮辱以及誹謗名譽的行為在1595樓

.

我太正義魔人了??..原本只有兩行字自認有錯的增修前原文

被修改消失前的原生首篇文(引言的部份),開120還說別人違規所以不讓道?

大家喜歡說30公分?(串子裡討論的都是性騷擾?去搜尋有更多30公分?)

誰才把道德當屁...
管妹...是誰啊?
台灣的用路狀況
何時才叫車流量少
車流量多大概佔了80%時間
車流量壅塞佔19%時間
車流量少只佔1%時間
而於車流量多及壅塞狀況下自小客車皆可行駛內線車道

但板上怎麼多人為了這1%在吵到底是為什麼?
我想就是"自私"兩個字而已
每個人都想要"自己"一路暢通到家
其他別檔我道就對了
只要一檔就是龜車就是慢車就是佔用
偏偏自己也在占用卻沒關係




最高速限開內線還於法有據
但超速開內線就.........


ps.動力研究室綜合區已轉型成超車道討論筆戰區了

ragexyz wrote:
台灣的用路狀況何時才...(恕刪)

???

那請問你是在幫樓主嗎?

哇!好像還滿多人不知道樓主都開120的事耶...





真正正確的駕駛觀念在此!
高公局說的已經非常的言簡意賅,很好理解了,如果再去看一些人自以為博士的謬誤論述,而造成傷害,就是行為人自己智商的問題了...


remo2919涉嫌公然侮辱以及誹謗名譽的行為在1595樓

.

我太正義魔人了??..原本只有兩行字自認有錯的增修前原文

被修改消失前的原生首篇文(引言的部份),開120還說別人違規所以不讓道?

大家喜歡說30公分?(串子裡討論的都是性騷擾?去搜尋有更多30公分?)

誰才把道德當屁...

管妹...是誰啊?
vc0528 wrote:
你可能沒看懂我寫的意...(恕刪)

我的回應一定是配合前車車速
或者也可認為前車正在行駛超車動作
在此他與我的路權是同等的
所以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及同等車速
待行車道是否能退回或者前方已完成超車動作退回行車道
即立即在超車道做超前的動作
若在實際狀況
我一定是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判定行車道可退回 就駛回行車道
(因無法使用超車道 故暫停超車行為)
等待下次超車時機

formal0328 wrote:
禮讓是一種具有道德的行為
但是不具有強迫性
你要前車必須得禮讓後車
這種行為已是強制要前車做這件事情
禮讓是讓
是前車自己的選擇
但是方向盤卻是自己掌控的...(恕刪)


舉例來說
就像是HTC的支持者硬要凹說買iphone手機的就是不愛國,
人家好好地合法的買了iphone手機,
就要被說不愛國,不支持國貨,

超車道也是,
人家好好的合法以最高限速開在超車道上,
就硬要被說是不道德不禮貌,
人,為何這麼自私?
sam0936 wrote:
人,為何這麼自私?


從你的發文言論裡面早早就發現
你心態都已經不正確
非常明顯

你這句話應該是我要講的
remo2919 wrote:
那請問你是在幫樓主嗎?

哇!好像還滿多人不知道樓主都開120的事耶...
...(恕刪)


我跟你跟樓主都不熟

我只是看不順眼在01拿者"道德"當尚方寶劍的人

內線道問題一開始硬要拿法律來討論
法律輸了
就拿道德當尚方寶劍
我只是看不順眼這樣的人而已

沒針對你也沒針對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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