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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8822 wrote:
我只是想讓大家知道這個路口的狀況,我有說段設計不良可以違規嗎?說別人三寶,那你是幾寶?
沒辦法,你的第一段話是這樣的:『看了那麼多人的回復都在指責車主,你們有多少人真的在上班時走過這一條路,如果你有上班走過這一條路就知道為什麼車主那麼不爽,這一條路是我每天上班都必經之路,如果你從64快速道外側車道一路直走到了這個路口就被迫要切換到外二車道,這個路口一共有四道直行車約7成左轉車約3成,所以會指責車主的人你上班時間去走看看這一段就知道這個路口設計有多奇怪了.』
但你看上面留言就會知道,上面的人基本上都是在說違規就是有錯在先,無可辯解,明知違規還可以如此理直氣壯企圖申訴撤消罰單,於是被砲轟
至少我沒看到有人說發文者連設計問題都不能不爽…
所以你的言詞就會變成發文者不爽就似乎可以違規的一種感覺(即便你無此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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