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小弟來解釋 內車道定義..就是超車優先!

我愛搞玩 wrote:
內車道就是超車道! 不知道有什麼好爭?

最高速限車與超車同時存在,這叫競合,

當然要讓超車者,懂了沒?

還是你認為你以最高速限佔內車道,

然後阻擋違法超速超車者,叫做(阻卻違法)? ...(恕刪)


競合根本不是這樣用的!

還有,你要不要用但書來說明一下這個條文

某些情況就是會與原則衝突

但書就是允許這種情況,不受原則拘束

不然照你這種競合講法

規定但書幹嘛?!



果然還是很多人都不懂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合法的

你不想要使用, 也OK的.

平均分散車流, 才不會造成堵塞.

CCL wrote:
這麼多樓了... 好...(恕刪)

原來有這條例
圓山至三重(22k至28k)路段,雙向開放各車種得依目的地選擇車道行駛,得行駛於各車道

那有包含用內車道超車?
分享一個實際案例:

我曾在高速公路上中線以GPS時速110定速行駛,不久前面出現了中、內線並排車輛。我接近了前車,看樣子前車速度應該小於110公里。於是定速被迫解除,本來想換到外側車道,不過外側有輛大車也無法換過去。

就這樣三輛車並排至少兩分鐘,我車的表速大約是105公里,而GPS數字是101公里。內線的車自然也阻塞了後車。好不容易我前面的中線車稍微加了速,慢慢越過內線的車,當時我心裡很不爽,轉頭看了內線的車,結果發現那輛內線龜車的前檔有個紅色的抬頭顯示速度為110公里(我車的表速約108公里),而且數字維持不變,看樣子是定速。

這時我不再生氣了,我可憐那輛內線「自我感覺良好的龜車」。

這就是許多人堅持的「我已經在內線最高速限行駛了,我完全合法」

很吊詭的法規Bug!

試問,錯的是那輛自以為守法的內線車輛,還是我們的政府?
為了因應速度不確定的問題
沿路都應設有測速器, 平均一公里一個

全台總長約 400 公里, 有雙向車道
中山高大約只需 800 台而已.

請政府從這方面著手吧.


當到處都有測速器的時侯.

"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才會沒有人反對吧

01forever wrote:
圓山至三重(22k至28k)路段,雙向開放各車種得依目的地選擇車道行駛,得行駛於各車道


拜託一下好不.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nxwo wrote:
競合根本不是這樣用的...(恕刪)


你講的競合跟但書,完全這裡的不一樣,
也跟這個條文完全不同精神!
然後你把這裡但書條款也都搞錯了!
法條最糟糕就是,可得推知,產生許多灰地帶!

簡單説,但書就是得以排除限制情況,
意即,非超車者不得行駛內車道,但最高速小客例外!
這個但書是排除不得行駛內道之限制!
而不是最高速者得排除超車者!

不要再拿著最高速當令牌,內車道還是回歸超車道,
中外道真的不好開嗎?

我最喜歡內側超車時,把前烏龜趕走後,然後趕快回中給牠看,牠就真的不回內道了!大家可以試看看!
前提是安全合法不超速唷!

最高速限,據警察朋友説,速限110,可開到120而不罰,
111~120都算緩衝不開罰區域!
問題是,你開111,別人開119要超,請問你不讓嗎?
某樓還有某些人是認為不用讓的!

我想請問假正義真烏龜魔人,你的速度一定是最快界限嗎?
如果你開112,別人開119,都是不開罰,那你不讓嗎?
不要再以你自己最準,別人都超速好嗎!

我愛搞玩 wrote:
不要再拿著最高速當令牌,內車道還是回歸超車道,
中外道真的不好開嗎?
...(恕刪)


不要再拿著超車道當令牌
中外道真的不好開嗎?
為什麼一定要用內線超車?


「簡單説,但書就是得以排除限制情況,意即,非超車者不得行駛內車道,但最高速小客例外!這個但書是排除不得行駛內道之限制!」 →這是但書的意思沒錯

「而不是最高速者得排除超車者!」→這是你所謂的競合!我並沒有認為最高速者得排除超車者,我是認同但書上面那句話,而你說的競合,既然你要用法律來解釋,麻煩你哪裡有人在這樣競合的?你GOOLE網址或找一本書給我看就好


不要再拿著最高速當令牌,內車道還是回歸超車道,
中外道真的不好開嗎?

我最喜歡內側超車時,把前烏龜趕走後,然後趕快回中給牠看,牠就真的不回內道了!大家可以試看看!
前提是安全合法不超速唷!

最高速限,據警察朋友説,速限110,可開到120而不罰,
111~120都算緩衝不開罰區域!
問題是,你開111,別人開119要超,請問你不讓嗎?
某樓還有某些人是認為不用讓的!

我想請問假正義真烏龜魔人,你的速度一定是最快界限嗎?
如果你開112,別人開119,都是不開罰,那你不讓嗎?
不要再以你自己最準,別人都超速好嗎!


至於我是不是假正義真烏龜魔人
還有「我的速度一定是最快界限嗎?」這種問題
我都有講過了,懶得再說了
你自己看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55143&p=1


iul505 wrote:
因為法律規定不可以右...(恕刪)


説的好,現在就是有這樣的人!

居然説非內線超車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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