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搞玩 wrote:
內車道就是超車道! 不知道有什麼好爭?
最高速限車與超車同時存在,這叫競合,
當然要讓超車者,懂了沒?
還是你認為你以最高速限佔內車道,
然後阻擋違法超速超車者,叫做(阻卻違法)? ...(恕刪)
競合根本不是這樣用的!
還有,你要不要用但書來說明一下這個條文
某些情況就是會與原則衝突
但書就是允許這種情況,不受原則拘束
不然照你這種競合講法
規定但書幹嘛?!
nxwo wrote:
競合根本不是這樣用的...(恕刪)
不要再拿著最高速當令牌,內車道還是回歸超車道,
中外道真的不好開嗎?
我最喜歡內側超車時,把前烏龜趕走後,然後趕快回中給牠看,牠就真的不回內道了!大家可以試看看!
前提是安全合法不超速唷!
最高速限,據警察朋友説,速限110,可開到120而不罰,
111~120都算緩衝不開罰區域!
問題是,你開111,別人開119要超,請問你不讓嗎?
某樓還有某些人是認為不用讓的!
我想請問假正義真烏龜魔人,你的速度一定是最快界限嗎?
如果你開112,別人開119,都是不開罰,那你不讓嗎?
不要再以你自己最準,別人都超速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