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問題不是"依速限行駛! 而是有沒有依路權規定行駛!
不能拿""依速限行駛! 為理由, 去推翻掉路權! 造成可以"不必依路權規定行駛"!
這是不可以的!
問題是法規本來就沒有規定超車者才擁有超車道路權喔,
根本沒有路權可供推翻。
herblee wrote:
現行法規當中
根本沒有"只要保持最高速限"就可以不離開內側車道"的法規 ! 不存在這樣的現行法規!
也沒有不超車就必須離開超車道的法規! 不存在這樣的現行法規!
danyshih wrote:
從後車的角度想:
請問內線前車開多少我可以叭他閃他?
還是沒有上限?? 檔到我就可以開叭???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