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道內側開慢車的下場! 轉PO


唉喲 wrote:
小弟一直很納悶,為什麼合法用最高時速開在內車道的車,
要被違法超速的車驅趕,要他們讓道
怎麼會這樣呢?01真是奇怪的地方?只准州官放火的心態真是可議啊!
大家都說他的表速不准,但是這些罵的人表速就準了嗎?有標準局檢驗了嗎?沒有的話你們憑什麼罵人?
當你一根手指頭指著別人的鼻子罵時,別忘了你的四根手指頭指著你自己!
而且說一句老實話,真正會超速行駛的人,遠遠的看到有車時,自己就會找縫鑽了,而不是擋我者死,在後面猛閃大燈按喇叭挑釁,這樣有比較快嗎?


很納悶?那我再PO一次

來回一下我是怎麼轉性的...
我剛拿到駕照的那一兩年
也是認為說我有保持最高速開在內線阿!為啥要讓?!
也是認為說我又沒違法~你要超你憑本事阿~中線又沒封死!為啥要讓?!
直到後來有一次在高速公路上
也是進到內線保持(自以為的)最高速跟在前車後面
後來有後車閃我燈~我也是視而不見~而且想說反正前面也還有車~
結果有一輛砂石車為了要超最外線的遊覽車進到中線來
砂石車從右後照鏡逼近~但因為中線前面也還有車~最後跟我前面那台車並排了
有台滿載砂石的龐然大物在你旁邊的感覺真的很靠盃~髒話肯定是罵個不停
一直有細沙飛下來打在玻璃上、甚至有比較大顆在我的前檔釘了一個洞
光是這些就已經嚇死人了~你不禁會想要是他爆胎怎麼辦?
這時候不能煞車~因為我擋到了一直閃我車的後車~
他跟得很近~煞車就肯定會親在一起了
所以要逃離這個情形~我只能加速前進
但前車還是穩穩地開他X的(自以為的)一百一
在這個時候~我真的完全明白自己活生生當了一兩年的基掰人
那一兩年有被自以為是的我擋道的人們~也許你們看不到~也不認識我
但我真的誠心跟你們道歉,對不起!

補充一下:
那時候我大燈、喇叭都用上了,前車還是無視
所以...容我在這勸世一下~
不管你今天速度有沒有到那個上限~當後車比你快不讓...
報應是會來的~當年我很幸運的只有前檔一個洞而已
繼續擋吧~看看以後你會不會遭遇什麼更精彩的!

---
我保持最高速限在內側不讓又怎樣?不違法 居掰而已
機車停紅綠燈的時候抽菸違法嗎?不違法 居掰而已
車停在你家門口的白線裡面違法嗎?不違法 居掰而已
很多人都愛拿法條來說嘴~法條你認為是完善的嗎?
公民道德這麼差來嗆法條...阿不就很有力?
nxwo wrote:
如果開單的國道警察是...(恕刪)

1.這並非主要勤務與取締重點
2.我相信大部分人對法規不了解 畢竟台灣駕照超好考
3.罰你這種知道法規還要硬凹的人我比較有興趣
何時有空讓我跟拍30分鐘?
你沒被開罰單不就更可以讓我們閉嘴XD
被開連續就準備好3萬給國庫吧XD

BTW上班塞車何來違法?
你真的看的懂法規嗎?
XD

depper wrote:
很納悶?那我再PO一...(恕刪)


其實
depper大所描述的就是同理心的展現

Best-Zack wrote:
違法安裝"快樂錶" 及 "時速表"違法灌水 導致駕駛誤判車速


映像中是政府規定時速表都要灌水
機車好像是10%
汽車我不知道....
我都說你贏了
怎麼還來啊!
~rocky~ wrote:
1.這並非主要勤務與取締重點
2.我相

正義魔人們
你們法規講輸了
現在要來講同理心嗎?
某位大大講被砂石車夾在,,,,
小弟很納悶的是
怎麼會開到被夾在內側車道呢?

小弟幫你大致上的翻譯好了
還不是內側車道是超車車道
擋到我的就是龜車(這下真的遇到龜車了)
你們都要讓我
閃到旁邊去啦
讓我代替月亮懲罰你
大燈~閃呀閃,
喇叭~叭呀叭
你一定要閃開
結果前面的無動於衷
砂石車來了,被卡住了
還被砂石車丟石頭
擋風玻璃被砸了一個洞

我很後悔,
當初我遠遠的看到前面的龜車
我應該馬上變換車道超過他,揚長而去,不應該堅持要代替月亮懲罰他
這樣才不會損失了一片擋風玻璃

是這樣翻譯的嗎?

唉喲 wrote:
我都說你贏了怎麼還來...(恕刪)

來不來關你什麼事情?
你住海邊?
既然贏了何來法規講輸?
邏輯有問題?

唉喲 wrote:
我都說你贏了
怎麼還來啊
?...(恕刪)

我爬完整棟樓,發現你只有耍嘴皮,什麼料也沒有!

~rocky~ wrote:
1.這並非主要勤務與取締重點
2.我相信大部分人對法規不了解 畢竟台灣駕照超好考
3.罰你這種知道法規還要硬凹的人我比較有興趣
何時有空讓我跟拍30分鐘?
你沒被開罰單不就更可以讓我們閉嘴XD
被開連續就準備好3萬給國庫吧XD

(恕刪)



並非主要勤務與取締重點?
那你朋友為何還開這張罰單?
而且請你朋友上班時間開個一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的罰單
如大家所說
每天隨便看都有
有何困難不是嗎?
還要我出來讓你跟拍30分鐘?
況且依臺灣的路況,除非大半夜凌晨
我幾乎沒機會以100至110公里的速度連續行駛在內車道30分鐘以上

記住喔
我是說以100至110公里的速度連續行駛在內車道
被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的罰單










有些龜車閃她大燈死不讓
等你從中間車道超車過去後還在後面閃你大燈!
真是幹!

我不是小米 wrote:
映像中是政府規定時速表都要灌水
機車好像是10%
汽車我不知道.......(恕刪)


曾經使用家中四台車子做過測試 測試工具:GARMN汽車導航

09年: E280 時速表:120 導航:118
11年: CRV 時速表:120 導航:112
11年: X5 時速表:120 導航:119
13年: X3 時速表:120 導航:118

難道只有台灣生產的汽機車需要灌水嗎? 進口車都不用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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