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各位幫幫我 我遇到了很大的車禍麻煩和問題

是男子漢就該自己扛下來,去申請肇責鑑定看怎麼判,如果你要全陪,先請你父母親辦個信貸看看吧,你打工一個月還一萬給你父母吧...
一年四個月就還清了...

拖上法院太麻煩,在調解庭能達成協議最好...
都成年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而你老板卻是個智X 會害死你!!!

學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老想些旁門左道!!!!

還有保險公司不是慈善家~~~你欠錢也是千方百計討回來!!! 尤其是對小老百姓....

還有車險該保就保 別省點小錢丟了大錢....你又不會算命 怎保證都不會出事.....

我保丙式 該保都保了 幾千 不貴啦 不小心遇到了~ 就覺得很划算了 都保險公司處理~




日系台妹 wrote:
感謝各位前輩給我的意見和批評,我確實是男生 22歲,之前的發文是我的小阿姨借用我的帳號發的,我很希望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朋友的車他自行處理修理,他叫我好好處理對方的事就好,要我不用擔心,我只想知道接下來我要如何面對這問題,我沒有逃避的想法,只希望前輩們給我意見,造成大家的不悅我在此向各位道歉,我雖沒有能力還這筆錢,但我一定盡力而為,再一次謝謝各位前輩的教導。
補充:雙方都沒有行車記錄器


男生,22歲,那應該是剛畢業等當兵吧
現在推你簽自願役,會不會太狠了阿

可是你可別跟軍中的同袍說你叫日系台妹喔~ 啾咪( ^.< )
大大真厲害!!
我也沒發現日系台妹需要去當兵耶!!
還等兵單~~~

日系台妹 wrote:
7/7號下午 我在金...(恕刪)


沒能力就愛開快
只能說你活該
當學一次教訓
以後開車小心開
知道嗎?
CCChou 大大:
我記得車險中有一項是,車體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內容,許可他人使用免追償,保費不貴,只要幾百元新台幣,提供您參考,
如果自己不對的話
該賠就賠吧!!
換個角度想想
如果你是對方車主呢.....


日系台妹 wrote:
感謝各位前輩給我的意見和批評,我確實是男生 22歲,之前的發文是我的小阿姨借用我的帳號發的,我很希望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朋友的車他自行處理修理,他叫我好好處理對方的事就好,要我不用擔心,我只想知道接下來我要如何面對這問題,我沒有逃避的想法,只希望前輩們給我意見,造成大家的不悅我在此向各位道歉,我雖沒有能力還這筆錢,但我一定盡力而為,再一次謝謝各位前輩的教導。
補充:雙方都沒有行車記錄器


是男生...然後叫日系台妹??????
內情不單純
是可以提折舊,但只限於維修材料費用,維修工資是不列入。
當然對方也可到汽車同業公會申請鑑定,因本次事故導致車輛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譬如,我二手車價現況本可賣90萬,因為這次事故車價只剩60萬,中間30萬價差也是可以向肇事者求償。

下面是法院判例。

【會議次別】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會議日期】民國77年05月17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民刑事庭會議決議彙編(上冊)第43、49、50、938頁
【相關法條】民法第196、213、214、215條(74.06.03)
【決議】
  物被毀損時,被害人除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請求賠償外,並不排除民法第二百十三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適用。依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被害人如能證明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超過必要之修復費用時,就其差額,仍得請求賠償。

所以你提折舊,對方提價差,來來回回說不定反而要陪更多,不一定有利。更何況對方有單據的話也可以提出代步費用請求。

個人建議錢能解決都算小事,人沒傷到就好!
不然對方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可能就不是16萬能解決。
就當學經驗吧,以後上路別跟進口車,隨便碰一下都要幾十萬的!
且買百萬車的車主多半是全險,一旦保險業者取得代位求償權,跟車主就都沒關係。

你可以提折舊,但不是很建議。
將心比心,如果你有一台100萬的車,你覺得6年後殘值可能只剩10萬嗎?
所以通常都是修復後總金額大於車輛現有價值,才會提出折舊。
事情誠意解決,趕快落幕比較重要。

日系台妹 wrote:
感謝各位前輩給我的意...(恕刪)


甚麼叫沒能力???你好手好腳不會去賺嘛???

這不是沒擔當不然是甚麼...

還有你補充的

沒行車紀錄器又怎樣??想凹??

算了吧

老實點該面對該賠的就去吧

你朋友不跟你收錢已經是萬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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