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1. 酒駕致人於傷殘

先關三年不得假釋,並視情況賠償200~1000萬,之後緩行如下...

假釋後30年內不管到哪裡工作或自己開業或投資獲利,所得的1/2為受害者照顧金。若無工作能力則直接有期徒刑20~40年。

2. 酒駕致人於死

先關五年不得假釋,並視情況賠償500萬~1億元,之後緩行如下...

假釋後直到70歲不管到哪裡工作或自己開業或投資獲利,所得的1/4為受害者家屬所有,1/4捐國庫。70歲一到即槍決處死。

若無工作能力則關到70歲後處死。
版大的提議當然是贊成
但除了刑事判決外,還有交通罰則

引用版大內容
========================
以下是我個人想法:

1.酒駕臨檢被抓到..........直接抓去關,1年以上5年以下(按酒測值高低來算),不得審判,直接發監執行,不得假釋
吊銷駕照,一年內不得再考取(以徒刑結束日開始算起)
2.酒駕肇事,無人傷亡.......直接關5年,不得假釋,不得審判,直接發監執行,名下所有財產當天立即凍結,做為賠償之用,其他充公沒收
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再考取(以徒刑結束日開始算起)

3.酒駕肇事,有人輕傷..........直接關10年,不得假釋,不得審判,名下所有財產當天立即凍結,賠償給受害人應賠的金額(含精神撫卹金),其他的名下財產充公沒收
吊銷駕照,十年內不得再考取(以徒刑結束日開始算起)

4.酒駕肇事,致人重傷.........直接關20年,其他的都一樣
吊銷所有駕照,永久不得再考取

5.酒駕肇事,致人死亡........直接關40年.其他都一樣
吊銷所有駕照,永久不得再考取

6.車上若有同車友人,則採取連坐法,坐牢時間減半,但名下所有財產一樣凍結,賠償與充公
========================

肇事者因酒駕吊銷駕照而無照駕駛交通工具被查獲時,交通罰則處罰加倍.
肇事者因酒駕吊銷駕照而無照駕駛交通工具再次酒駕被查獲時,刑事及交通罰則處罰加倍.
無人傷亡.....無期徒刑......

有傷亡........唯一死刑.......


廢死聯盟怎麼沒來表示一下....
orgichen wrote:
至於還有不怕死的,另修法以蓄意殺人來處理。

就怕檢察官是這樣起訴,法官怎麼判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有錢有勢,包準沒事!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的確幾杯黃湯下肚,會變成無敵狀態。

罰錢對某些特定族群而言是小意思,

坐牢麻...台灣的監獄已經很擁擠了,

個人贊成鞭刑(酒駕且有人傷亡),且錄製影帶讓他人警惕(酒駕無人傷亡或宣導用)
酒駕罰錢不會痛啦

抓進去關個三個月,鞭3下,不准緩刑,不准假釋

那些愛玩的才會怕。

酒後駕車~一律死刑~我想還是有人會開車!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我只能接受死刑..

題話外

胡志強說:

他建議「酒駕處份應擴及駕駛同車者」做法
就是與酒醉駕駛同車者,如乘車當時沒喝酒,卻讓酒醉者開車
事後追究責任,能不能一併罰款?
因為如果什麼事都不能做,就會讓這件事繼續蔓延下去。

防酒駕;多抓幾個同車者進來罰就好了

防自殺;木炭要放在櫃台邊就可以了

防亂漲價;從蚵嗲煎下手開始調查

只要權力還在這群人手上

鬼島上這些亂七八糟的法條就不可能會更改的...
不要忽略一個要件

當你用重刑為了沒冤屈

就要謹慎戒定酒駕.... 這又是一個漏洞

肇事逃逸呢?????
ben05 wrote:
酒駕罰錢不會痛啦抓進...(恕刪)


我覺得沒撞人的話關一個月就行,另取消罰鍰改為公開示眾鞭刑十下,分月執行
如果是無行為能力者或禁治產,由其監護人代為執行
重機喜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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