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subishi Lancer, 1998/6 出廠, 目前 8 歲, 17 萬公里
除了定保規定要換的以外, 底下是額外主要更換過的東西:
第二年:
==> 雙前輪避震器: 此為零件瑕疵, 雖過保仍無償更換, 左二右一, 共三次
==> 原廠音響: 換片箱壞了, 修不如換. 改裝 SONY 系統
第三年:
==> 發動機
第六年:
==> 駕駛座電動窗升降機
==> 駕駛座車窗水刮
==> 全車隔熱紙 (嚴格來講這不算車子的錯, 是當初業代的錯)
第七年:
==> 引擎腳 (全部)
第八年:
==> 副駕座電動窗升降機
==> 點火高壓導線組
==> 雙前輪碟盤
其他個人偏好小騷包更換品 (我不想動原廠動力部分, 只換些無關痛癢的東西):
引擎下護板 (金屬)
朋友不要的 EVO 尾燈/反光片組
朋友不要的 MOMO 方向盤
朋友不要的冷光儀表板
朋友不要的鋁合金踏板組
輪胎: 升級 15" 鋁圈, 固定使用 Bridgestone S02, S03
雨刷: 固定使用 PIAA
大燈: 固定使用 飛利浦
路邊牌玉蘭花: 吼, 我從小就很羨慕運將們車上的玉蘭花香, 覺得車上沒有玉蘭花香就不對勁.
所以幾乎每週固定跟一位阿婆交關兩朵.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