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e781031 wrote:
不懂,為什麼大家一直在說賠錢賠錢的事情?
文章的重點是在"肇事逃逸"
不是誰撞誰,誰賠誰的吧?
說實在的,通常事故上來講你撞別人屁屁
通常就是你不對了
因為一定是說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今天重點是1.有人受傷
2.對方沒有下車達成和解之類的,而是直接跑掉
就算真的對方不知道他被撞到,沒感覺,直接走掉
但是已經確定有一方受傷了,這不構成逃逸嗎???
再者,如果今天肇事逃逸
車主被傳喚到警局說明
他何來的立場說你沒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以肇逃來說 : 算是肇逃
不過以責任來說 , 後車撞前車 , 本來就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跟未注意車前狀況 , 不是嗎 ?
樓主說 "bmw 在機車 右前方 右轉 , 那表示 BMW 並不是從機車左前方剪機車的線而發生碰撞的 , 不是嗎 ?
至於 BMW 落跑原因則車主本人才知道,也許是沒感覺被撞也許是其他(偷車 ? 酒駕 ? o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