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隧道速限已經有寬容值...請大家提高速度..

如你所說:

"車流順暢時安全間距50公尺
車流壅塞時安全間距20公尺"

那這樣行車速度改變對隧道內對容納車量數有會變化嗎?

其次, 你的問題

1.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違法, 但是你先質疑別人選擇性守法, 而且違規跟違法差很多
2. 這問題前面有人回答你了, 但
況且若要求大家以規定速度行駛, 何不直接設最低速限算了?
3跟4都是不同的駕駛觀念造成的, 造成大塞車, 行車時速
要用路的車就是這麼多, 車速提高減少, 對塞車的事實影響沒有你說的大

Octanol wrote:
如果第3、4題的正確答案你回答不出來,那我也沒必要再跟你囉唆下去了
你就安安心心的當你的路隊長,讓後面一長串的駕駛人默默的問候你吧!


這是顯示你的駕駛觀念跟技術高明, 不如你的通通沒資格開車嗎?
什麼是"不會開車的"?

小弟是覺得...
不會開車的 就是那些"限速70不懂遵守而超速的人"
應該沒錯吧...

限速多少就開多少
請依速限小心駕駛!!

==================
"寬容值"是個很奇怪的東西
用意是為了避免因不小心 非故意的超速而受罰
在不塞車情形下能讓駕駛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
以及各家車廠的時速表的誤差 避免爭議
因而訂出"寬容值"

不過有些人就很奇怪
好像不把這"寬容值"用掉就很不甘心

甚至還會說別人"明明可以開到80 為何只開到70"
真不知道這些人駕照怎麼考的 連速限牌都不會看

之前的"交通大執法"用意很好
可是卻因為"民怨"而不了了之

遵守交通規則本來就應該的 這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根本沒差
要強力取締違規引發了民怨
竟然因此沒了
那許多遵守交通規則地人的權益到哪裡去了?

這個政府真可愛...
Harvey, Hearty, Happy, Honey~
感覺雖然多個雪山隧道很方便,但大家的怒火好像不小...
我想應該是有些人的胃口被養大了...
總喜歡游走法律邊緣...
這種人變多後,就好像變得似是而非...
真正遵守規定的就變成不知變通?
以後除非趕著投胎或是要生小孩一定要走..
不然我是會考慮走原來的路吧..
cita7005 wrote:
看到這篇
有點無言

所謂寬容值  真的是用以提高車速 舒緩車流量的嗎?
有點笑不出來的感覺

如同樓上所說 如果真的事為了這樣 那何必限速70KM/H?

這個寬容值 大部分的用意
是避免老舊車輛儀表不準的問題而允許的範圍

有些車子開久了 機件老化
儀表速70KM/H時候
真正時速常常不是您所看到的這樣
有時65 甚至75的也有

另一個原因 也可以說是延續此點
避免部份車主以70KM/H定速行駛時 超速那3.4KM而被罰款

拙見一點
參考參考

另則 先不談公不公德心的問題
假使!!我說假使路段沒有最低限速 別人要開多慢
我想這由不得您吧

往好的一方面想 誰沒有當過新手
誰沒有龜速過
多體諒他人我想也不是壞事
雪隧就那麼長 開60跟開80
整體通過時間也才差3分18秒左右(不信您自己算)
快得到哪裡去
下交流道停個兩支紅燈就沒了

大家都希望台灣能有向國外一樣好的駕車環境
可是開車不就這樣
相互體諒 長久下來自然就會進步
何必為了這3分18秒
搞得自己與他人的不愉快
輕鬆點吧


其實國道都有寬容值
只是四公里以上的長隧道沒有寬容值
就像你說的
你車上的表速不一定準(以我的車來說都比正常的低,就是俗稱的快樂錶啦,很多車好像都這樣)
而雪隧之前沒有寬容值
很容易搞的大家開車緊張兮兮
常有人用50km/h甚至更慢的時速慢慢開
而隧道不能變換車道超車
如果一般道路就超車過去就好了
而隧道只能慢慢跟在你後面囉
所以交通部才會開放寬容值

當然很多人會說不過只差那幾分鐘
說真的~大哥
要是不趕時間
沒必要趕那幾分鐘
可是說真的
我也不知道那幾分鐘會對趕時間的人有什麼影響
或許他這個月的全勤因為幾分鐘的遲到而沒了
或許他就是在趕這幾分鐘上飛機
或許…
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的幾分鐘對別人有什麼影響
希望大家都不會有需要趕這幾分鐘的時候

其本上在國道上,只有要有人閃燈要超車
可以讓的,我一定讓開
因為我想別人或許有什麼急事我們不知道
讓一下對我也沒影響
只要不是超速飆車,不安全駕駛
不要覺得有人利用那寬容值
多開快個5km/h
就像是十惡不赦的壞蛋
就是趕著去投胎

就像你說的
"何必為了這3分18秒
搞得自己與他人的不愉快
輕鬆點吧"

如果說"趕時間"可以當成提高行車速度的藉口,那造成"台中市長座車"翻覆的駕駛,我想應該也不必感到內咎吧!
3C新手
我覺的最重要的並不是車速問題
而跟每一個人的駕駛心態有關
有些人趕時間開越快越好
有些人要安全開的剛好就好
大家都有各自想法
在60~80公里的速度值內
去要求大家儘量開快一點
用路人也沒辦法完全接受吧
因為雪隧並不是單純考量速度
還有要兼顧安全距離
也有些車不顧安全距離
緊迫盯人的貼著前一台車
讓人覺得很緊張
所以我覺得大家看車速的同時
也不彷參考安全距離與隔壁道的車輛
如果前面都已沒車了
而隔壁道車輛又已超越了你兩三台
那你真的開太慢了
請你尊重後面的駕駛
在安全的狀態下提高速度
在雪山隧道開車真是考驗所有駕駛的時候
因為如果出事後面的車輛幾乎動彈不得
所以囉安全開車最重要啦
愛惜時間也要尊重別人喔
天地無敗~錢不求花的少,但求用的巧~
看大家在這邊爭論那"幾公里"

小弟認為 限速70是指 最高 可以開到70

開放寬容值 的確是因為各家車廠的錶的誤差寬容值

但是不管在什麼路段

限速多少我就是開多少

我沒違法也不會妨礙到他人

為什麼限速70 我一定要開65呢

就算錶不準 開70也在寬容值內吧

這才是"寬容值"正確用法

請大家不要誤解

不過說真的我也非常討厭烏龜車

並不是說 沒有取締最低限速你就可以愛開多慢就開多慢

路上常常看到這種駕駛 真的是會氣炸

限速70 你就乖乖開70

幹麻故意要與眾不同 讓大家行注目禮 你比較會有面子嗎???

我覺得在台灣考駕照應該多考一項 行車禮儀才是
限速70 km/hr,
車況允許的話,就開70 km/hr不就好了.

樓主已說明,前方車輛速度僅60 km/hr.
樓主的抱怨,我感同身受....

ps : 下次想想別的方法,治治那些人吧!!

速限70應該指的是最高速度吧?不是說每個人都要開70KM才對啊!要是開慢一點的,應該走外側車道,開快一點的,應該走內側車道,不是嗎?版主自己選擇外側,然後前車也不是慢到開40、50KM,我覺得應該是你要"悔不當初",而不是抱怨前車不如你快。萬一是前車車況不好,你硬逼他開到70KM,結果出事了,那你不是會被回堵到嗎?
應該是建議把兩車道的最高最低速限訂出來,只要走上了你選的車道,就儘量符合規定,不要增加大家的不便,也不要造成大家的心理負擔。
像這次胡自強的車被撞,就是因為外側車道的嫌人家不夠快,又不走內側車道,硬要從路肩超車,才會害邵小姐目前生命垂危,這種以自我本位開車(騎車)的駕駛人真是害慘了多少人啊!不保持距離、硬超車、右線超車、開遠光燈、雙線並排行車、內側開最低速限、外側開最高速限、超路肩、夜間不開燈、闖黃燈、闖紅燈、違規左轉、違規迴轉、紅燈右轉(無右轉號誌路口)等等,真是罄竹難書啊!
要知道,手握油門或者是腳踏油門,你除了掌握著快速的移動機器以外,還掌握著殺人機器(殺你自己或者別人)!
最近出了嚴重的車禍,我沒事,撞我的先生卻過世了,有點激動,請包涵。還有,請不要再帶瓜皮安全帽了,拜託!
好吃,所以好胖!
看到烏龜車擋路我也會覺得心情不好
"但是!!!" 若是對方速度高於最低速限,沒有任何違規的話
還是要"尊重"對方才是啊,畢竟法治的社會中,守法的人應獲得保障

高速道路行車真的是要非常小心,且不要超速或違規行駛
最近幾起高速公路大車禍,很多都是超速或違規造成的
若能尊重其他人行駛的權益,應該會減少很多事故的發生

長隧道行車更是危險,速度越高則事故發生的機率越高
歐洲前幾年的長隧道事故殷鑒不遠,
也因此為何高公局寧願塞車,也不願提高速限

我記得曾經有教授在課堂上說過,發生車禍的肇事人之中,十個有九個在事前不相信自己會發生車禍!

請想想自己開車時,有沒有想過任何一個疏忽都會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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