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這樣的車禍後續該怎麼處理?

汽車理論上沒有兩段式左轉

但小弟就很常..非常常見到車子兩段左轉..........


根據小弟開車沒幾年的粗淺經驗,這種違規大左轉的人心臟都粉強,路是自己家開的一樣

沒去撞到的,像小弟這種沒水準的人一定三字經先給他去,再禱告他快一點上天堂, 不良示範請不要學~~

如果去撞到,後車箱的"雞失"就先拿出來囉~~

這麼說好了,如果版大的朋友的角色換成直行車,他自己有什麼感受,就能了解別人的想法囉~
山中過客 wrote:
基本上應該兩造都有錯...(恕刪)


應該沒有這種說法才對吧,汽、機車都負有一樣的權利與義務。
王建民 曹錦輝陳金鋒
記得叫你朋友以後開車多注意~這種開法會害死人的~
曾經我是個好男人而如今我不過是個失去過去的壞男人
如同上面各位大大所說,看起來應該是你朋友錯的多了
但是,既然來這裡就是要尋求協助的吧,所以我有幾點淺見。

一,雖說對方是幹道,但是經過路口,尤其是有警示號誌的路口,還是要減速吧,所以恐怕也是"與有過失"囉,至少你這邊不用負全部責任吧!
二,如果我說得賤一點,有沒有可能你朋友是要直行而不是左轉呢???那麼這種人人喊打的目中無人左轉法就不會是肇事原因了,當然,這要視現場狀況而定,如果不行不要硬拗!
三,人沒事就是好事,改改開車習慣才是安全之道。
持續前進,直到撞上宇宙邊境的牆為止..........
lonmou wrote:
記得叫你朋友以後開車多注意~這種開法會害死人的~)


不能在同意了.

開車還是騎車都要很小心才對..

平安就好!

錢財乃生外之物..
~一手划動千萬事,一腳踢淨萬千憂.三山五嶽沒興趣,五湖四海任我游~ 2007 泳渡 日月潭全記錄 http://blog.pixnet.net/gkka
小弟提供一下拙見請參考:
你朋友的路口是閃光{紅燈}--停車後,通行,而大車的路口是閃光{黃燈},減速後,通行。
所以{路權}是屬於閃光黃燈的,故肇事責任比例,你朋友的方面比例應該較高,但還是要依照車禍肇事鑑定後才能判定啦!
單憑一方保險公司片面之詞是不準的說。
但別忘記,一定要主動申請鑑定喔!!!!!!!
應該有請警察來做筆錄吧?
要看對方製作筆錄時有沒有提到行車速度,
如果超過40K/HR以上,這邊可以試著手咬對方超速,
不過應該頂多扯到不用賠對方,想要對方賠償己方的損失,
依照路權,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至於違規左轉的部份,如果說警方來測量現場圖時,
當時己車的車身已經擺正,與目前行駛方向平行了,這部份就不需著墨太多了。
比較感興趣的是,如同樓主朋友的情況下,
在主幹道的機車道,結果到了路口才知道要左轉,這時候該怎麼辦?

1. 先右轉到支線道,等下個路口迴轉,最後直行。
(不過還是會經過該路口,危險性還是不低)

2. 先切入主線的快車道,等下個路口迴轉時順便切入機車道,最後到回到這路口時再右轉。
(危險性較低)

除了以上的開車走法之外,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方式?

BTW, 如果對路況不熟,
行駛在有快慢車道的主要道路真的是要很小心,
稍不注意就會過頭,
如果車主一時慌張亂轉方向盤,肇事的機會就很大了。

為了自己與他人的用路安全,行駛路況不熟的地區還是先看一下地圖,
要不然還是用GPS導航較安全。
確定直行車有超速嗎?超速至少也有60公里吧
被這種速度的車撞到我看車子都要翻了耶
你朋友沒有事,應該直型車的速度不快
應該是你朋友想污賴對方負責才說對方超速吧
這種人最可惡了,應該一被子吊銷駕照
永遠不准上路
實在是太離譜了
希望永遠不要遇到這種不長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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