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就是不爽~~同理心想想~假設今天你接到了~你會很黑皮嗎??
阿人家就接到罰單了
不爽也是一時而以~而且是不爽自己居多吧
難道他有去街上抗議嗎??或是妨礙到你們嗎?
MobyX wrote:
想要靠測速器讓自己"繼續常超速"而不被罰,這種心態本來就非常錯誤,
法律規定的只是"最低道德標準",完全不是什麼"高道德標準"。
真不知道政府幹嘛讓測速器合法化,
應該是要在各路段設置"目前速線廣播器",
車上則是只能安裝"目前速限接收器",
配合目前車速發出"超速提醒",達到提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