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是也 wrote:
使用者付費是應該的,...(恕刪)
對一個財團來說, 這一丁點利息錢應該都是不足為奇的,
重點是他們的現金流(手頭上可以使用的現金)會有多爽!?

財團或私人企業要倒閉就倒閉,
國家債券也會貶值是沒錯, 但兩者鄉權衡之下, 何者的風險較高?
你要說國家發 BOT 給遠通電收, 當然會監控,
那麼我也要說, 他OX的裝機率和使用率都超低, 該把關的交通部和高公局做的事,
只是一昧的幫遠通電收講話, 護航,
啥 eTag 成本一個 ntd300- 這種鳥數據都可以相信,
還堂而皇之的發新聞稿給媒體公告出來.
這種連遮羞布都懶得用的鴨霸態度, 不是瞧不起人是甚麼?
裝機率和使用率都因為大家抵制的關係而衝不到原先承諾的標準,
交通部和高公局有主導, 啟動違約的罰款機制嗎?
完全沒有!!
所以我覺得整個交通部以降根本都在幫遠通電收護航,
拿全民的資產(高速公路收費系統)和稅金(違約罰款)去慷他私人之(交通部毛&糕公局曾)慨!
以這樣的態勢, 把錢預繳給遠通電收? 啥麼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