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高鐵...還是提高高速公路速限?

我覺得提高速限固然重要,不過更重要的是要連最低限都要提高,中山高最低可開60是怎樣,一群人
開到的忘我,還看電視,高速公路一不注意就會車禍死人的,還不集中精神,....無奈~
我覺得道德這方面就從"罰款"下手最有效果..........超速罰2萬.(這種速率下還超速真的是說不過去).未保持距離罰1萬.集體競速罰6萬加吊銷執照等等去做才有效果........像酒駕現在不是少多了

速限跟肇事率有關嗎?...記得德國的無限高速公路.肇事率遠低於一般公路不是嗎?.............
ruanleo wrote:
交通部有統計過,最高...(恕刪)


不知道有無統計過每個車禍發生時的時速?
而車禍的直接原因是否為超速更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畢竟很多車禍都是因為其他原因,比方說違規使用路肩,大型車爆胎,大型車煞車機械故障,駕駛精神不濟,違規變換車道....等等~
畢竟開快車的人對車的要求大致上都比一般用路人高~
營業車用光頭胎再生胎的到處都是....開快車的私家車大部分可是用高級胎搭配賽車或競技級煞車~說真的很少看到飆過去的車出車禍....倒是常看到開的歪歪扭扭的車肇事~

所以提高速限其實是蠻必要的~
擔心車禍不如落實定期車輛檢驗比較實際~

yunglong wrote:
我覺得提高速限固然重...(恕刪)


我也覺得............
我的車是3.0的進口車.....開110真的是會想睡覺....開快反而精神比較集中........而且多在高速公路待一分鐘就多一分危險不是嗎...........
剛剛突然間閃過一個念頭~~

也許高速公路速限不夠高,所以在內線的車道沒人禮讓
現在在內線100,後車以110趕上,其實沒有多大速度差異
如果後車的時速是150-180的時候,前車應該就感應的到了吧(遠遠就開始閃大燈,應該頗有效果)

輪胎的問題應該在驗車法規上加一筆不就得了??(十年老車半年一驗,豈不是剛剛好??)

路面品質的問題也許等到ETC走多少用多少的時候會有比較好的路面品質吧?(只是聽說過路費並不完全使用在高公上...)

但是立法呀~修法呀~拓寬高公又要買路權....似乎"人"的問題比較難解決>_<"
^_^
小弟覺得150KM有點誇張
根本是鼓勵飆車,現在110KM隨便可以看到130 ~ 140的白目車出現
那150的話,還是有白目的傢伙會開到170 ~ 200KM
基本上提高到120 ~130 KM就可以了
不然以台灣人的駕車型態,尤其是大型車輛喜歡逼車
150的時速撞上去,後果不堪設想
像邵曉玲這般重大的車禍,車速也不超過110K就已經這樣的情況
何況是150KM
很多版上的大大都雍有"歐系"進口名車
都可以"輕鬆"的加速上150KM,也有很多的"閒錢"去改裝煞車系統
但是以台灣絕大部分的用路沒有那麼"高級"的配備
只希望可以安全的到達目的地
之前有位大大提到的"重罰"可能也是一個好方法.
但是很多都是舉證不易, 就拿佔用內側超車道來說吧, 怎麼舉證?
總不能警車一路跟, 然後攝影舉證吧, 抓也抓不完啊, 更何況台灣的駕駛人蠻會灰的, 這種事情的認定該拿什麼標準?
任意變換車道, 蛇行...也是一樣的, 怎麼去定義?
超速這東西可能是最好執行的, 反正機器拍到時速多少, 一翻兩瞪眼.

我自己沒在德國開過Autobahn, 不過看那些網路上的影片, 如果你要超車而前車擋住你, 只要閃個方向燈就好了, 前車就會馬上退到外車道. 在台灣, 你閃大燈閃到死, 可能前面的車都會認為, 我已經這麼快了, 你不可能比我還快, 或是我這麼開車並沒有錯.

高速公路提高速限這事, 當然以一舨的駕駛人來看, 守規矩的, 車子的性能都可以應付的, 自己也有個底, 有個分寸. 但是高速公路不是你家的, 不是只有你自己一輛車在跑, 也要考慮到別的用路人. 前一陣子不是發生10多年的遊覽車事故死了一堆人嗎? 那時也說要檢討, 結果現在就沒下文了.

能叫那些老舊的遊覽車都強制淘汰嗎? 有多少營業車, 大型車是使用不安全的再製胎. 您的車好, 您守規矩, 可是其他的車, 其他的人呢? 路還是得要大家一起用啊.

我自己也是支持能開放更高的速限, 但是想到除了我, 還有一堆"其他人", 主管機關也是得全面考量吧.

不然, 也可以以試辦的方式, 開放高速公司某個路段速限到多少(就像開放重型機車可以有條件行駛快速道路), 然後過一陣子再來檢討是否可以全面開放. 這樣應該是比較正面的做法跟想法吧.

再從另外一個角度當成自己是主管機關的官員想想, 如果去提個案開放速限, 做的好, 沒賞, 如果搞出一堆車禍上頭K 下來搞不好得要丟官....

誰敢去提啊?

colt8885 wrote:
未保持距離罰1萬


那...別人變換車道卡在我前面要罰誰?
台灣需要的是鐵路運輸, 而不是公路運輸.

台灣地小人稠, 以鐵路運輸比較經濟, 公路運輸消耗的能源跟產生的 CO2 非常多,
像台灣這種需要能源進口的國家是吃不消的.

只是以前過多的錯誤政策, 導致於現在鐵路建設非常不健全.
以東海道新幹線來說, 如果 2006 年通車而不是 1964 年通車,
建設的經費鐵定是多幾十倍.

同樣地, 如果高鐵在 20 年建築完畢, 高鐵的建設經費鐵定是現在的幾十分之一,
同時, GDP 鐵定也比現在高.

只是公路運輸, 照顧的是有錢的族群, 鐵路運輸照顧的是沒錢的族群.
然後, 蓋馬路所有經過的地方都有好處, 蓋鐵路只有車站附近有好處.

台灣過去錯誤的政策導致於現在交通問題很難解決.
而且會越來越難解決.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看到加拿大的路就覺的台灣的路讚!!
看到日本高架橋每隔一段就要收費,就慶幸自己在台灣!!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大家要知福惜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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