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會發現台北路平有很多奇怪的地方包括雨天補路一般人都知道雨天根本就無法補好路卻常常在下雨天看到路邊施工相信施工人員心理也很清楚這樣搞沒有意義但是為何又都如此除了預訂日程趕工外最讓人合理懷疑的就是 打算讓它快速的又壞這樣才可以再補一次同一個洞補一次花一次錢 補兩次花兩次錢包商永遠有錢賺而官員 大家都知道的 不是真的那麼笨 當然就另有意途了
樓主有行車紀錄器嗎?有的話,趕快把當時路段的畫面剪出來,坑洞的部分要明顯,作為證據存證沒有的話,趕快回到現場拍照(最好會同當地轄區員警到場備案)再來,請去車廠估價,並提供估價單等單據如果你橫豎都給修,就直接修了吧但是每一個受損的零件都要拍照,併估價單跟發票留存,做為日後求償的證據然後,請上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網站,選擇「線上服務」→先線上申請國家賠償裡面詳述事故發生的地點、受損財物(車種年分、零件名稱、"復原"金額)可以的話加上一些國賠法的法條內容,例如: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至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國賠法第11條:賠償義務機關拒賠償時,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60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國賠法12條: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等等法源依據,最後再加上一條:無故發生此一事故,發生額外之開銷,實非民所願,且本人之車輛保險無法涵蓋這類事故,望 貴單位能本著體恤民瘼的精神,核准民所申請之賠償金額,請 辦理惠復。最後一步,下載國家賠償請求書(Word格式)依照剛剛線上申請的內容,貼上後排版排好列印出來連同照片、估價單、發票等書面證據,一一排列整齊備妥正常的話,你線上申請後兩天內,法規會就會分案給新工處(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新工處承辦人就會跟你聯絡,請你補書面資料你就把國家賠償請求書、書面證據都備齊以掛號方式寄給他(台北市市府路1號6樓西南區 新建工程處 收,屬名 XXX 國賠案件補件)再接下來,過個幾天吧,路面維護承包商就會找你了...剩下的不講了,經驗分享給你,原則上這樣成功率很高的...
剛剛回家也中招了...........左前輪閃過左後輪卻沒有閃路.......剛剛有打110請警察注意一下!那個洞真的蠻大的..........車子回停車場看了一下左後輪外觀是沒有損傷.....可是看外表應該也不準~~才跑2000多公里的P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