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m wrote:
酒精濃度5%啤酒330ml測試結果 圖表數值有誤吧...一個小時後還 0.1 ? ....0.01 ?
抱歉,這裡是我Key錯,已換上正確資訊。
另外酒測儀器就如同羅柏江所說,坊間也有他種或較為簡易的機型可以購得,不過因為沒有標準檢驗局的標章,所以準確性仍有待確認,經由這次的實驗也發現其實就算酒測值未超標,但也已經嚴重影響了行為能力,像壩子林這類的體質明明就醉到不行但也驗不出來,那這時候有足夠能力可以開車嗎?我想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而網友所補充的
「汽車駕駛人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紀錄卡檢測」
1.直線步行十公尺後迴轉至原地;
2.雙腳併攏,兩手貼緊大腿,將一腳向前抬高離地十五公分,並停止不動卅秒;
3.雙腳併攏,兩手向前平伸,閉眼,輪流使用左、右手的食指指尖觸摸鼻尖;
4.閉雙眼,卅秒內朗誦阿拉伯數字;
5.用筆在兩個同心圓之間的零點五公分環狀帶內畫一個圓。
這部分因為我查不到究竟立法了沒?所以就沒加進去
查到的判例都是提供給法官作為判決參考,
看有沒有熟悉相關法條的網友能夠跟大家解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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