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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到客貨牌要求要有橫桿(當然還有其他不同規範),前面有提到是因為(1)確認後方載物空間有1立方公尺;(2)若有緊急情況(譬如緊急煞車...)時可以減少貨物往前擠壓乘客。
政府提供客貨牌是為了鼓勵性質(讓老闆們可以減少支出),一般轎車或廂型車應該是小客車牌,但在車商沒良心(車商用客貨牌時有告知客戶嗎?)以及部分政府機關公務員沒用心的情形下,導致被鑽漏洞,然後老百姓反過來埋怨政府這法規?!
我覺得不要甚麼都怪政府(雖然真的有很多不合理的待修正,請不要牽扯政治或藍綠,畢竟這些法也經過藍綠的變動了,但還是沒改)!
Taiwan Walker wrote:
這就是台灣的恐龍法...(恕刪)
清音俗世留
紛爭幾時休
誰能破名利
太虛任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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