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洋媚外 wrote:只要我的錶速110...(恕刪) 你用自以為的110km/hr開在內車道旁邊中線有台車用100~110速度在你右前或是右後方你們兩車的速度和間距差不足讓後方車輛切換車道超車你們兩台車前方一片空曠你們兩台車後面回堵成一整排高速公路上會回堵就是因為你這種人......
其實我慢慢發現已經有很多用路人的觀念越來越棒了有時候即使他們占用內線,但只要我閃幾下燈,他們也願意讓我認為已經比一兩年前進步多了(個人感覺)不過還是有很多瞎眼耳聾的人,我大燈都閃到快壞掉,喇叭按到快爆掉就是無視後方很多車子,以時速約95~105左右的速度在內線開是的,你當然可以在內線以最高限速巡航著但影響的就是後面的用路人,也很可能因為你而造成雍塞每個人都討厭塞車,如果更多好的觀念與駕駛習慣這樣交通會改善許多
我覺得這邊一堆人回文根本是為反而反說錶速不準的那些人,難道認為警察抓超速是看你錶速的嗎?如果抓超速不是看你錶速,那又憑什麼認為抓低速是看錶速?說白一點會去懂得/討論內線速度的人,本身就很少會是開龜車的人了至於會在內側開龜車的那群人,你在這邊怎麼吵他們也看不到/看不懂啦台灣交通真正的問題是執法不力,而不是規則不對今天只要宣布從嚴抓龜車,馬上路隊長就少了啦說難聽一點華人就是欠管,想靠大家自覺守法是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