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 不廢話大家法院見 通常快輸的那方都會私下和解

就看是誰輸 快點把想的到的賠償都收好等法官判決
5,6萬元跟奶粉尿布比起來都算小錢吧?

R.O.C-M.C Guo wrote:
各位 文長不好意思...(恕刪)
4月份出事..請問你有無去警局申請初判表?車禍後1個月就出來了..帶身分證報案單就可申請.馬上給你上面會記載肇事原因通常寫在第一位肇責較大..對方會告你是正常的因為人有受傷通常都會提刑事告訴來逼民事求償...超速問題不是行車紀錄器證明就有效力而是經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依警察現場繪圖數據來鑑定判斷..對方受傷可以由強制險來理賠對方不管有無過期都可申請只要對方提出申請.一般遇到這樣調解不成就直接給法院判好了過程大概要1年半快的話半年也有通常是1年..
對方保險出面可以陪車損
所以對方有保第三責任財損嗎?
你要面對的是保險公司囉~
用字遣詞就是個老江湖

數字也怪怪的
如果肇責是7:3
你這邊開6.6萬
他開5萬好了
那對方要負擔 (6.6+5)*0.7=8.12 (4.62給車廠,3.5自己看病修車)
你要負擔 (6.6+5)*0.3=3.48 (1.98給車廠,1.5給對方看病修車)
你還可以提出自己的醫療費+精神損失,在加再一起算
給法官判也是依實際肇責比例分攤的。
Renault Grand Espace IV 2.0T MB W204 C200K Estate
行車記錄器影像放上來吧,
比較容易判斷,
很多人動不動就說要告,
其實真的會告的不多,
上法院沒那麼簡單...
R.O.C-M.C Guo wrote:
各位  文...(恕刪)
旅遊記錄:香港,韓國,日本,中國,柬埔寨,越南,紐西蘭,英國,義大利,克羅埃西亞,新加坡,馬來西亞
告, 真的不難,

只是要花錢請專業!

4月份才結案一件,

從對方保險公司不聞不問,

送告訴狀到開偵察庭隔快 3個月,

這中間還打電話去詢問進度,

法院的案子大塞車,

偵察庭結束後對方保險理賠二星期內 30多和解!


現在要進入司法,不要公開紀錄!

只能說對方還傻傻的,

孕婦已經先兆性,

還在皮皮的,

真的是拖越久賠越多的概念!


eagle25 wrote:
行車記錄器影像放上來吧,
比較容易判斷,
很多人動不動就說要告,
其實真的會告的不多,
上法院沒那麼簡單...

(恕刪)
想想你的太太和小孩

對方寫的大部分都是對的 別去法院騰了

如果老闆沒叫你賠

跟對方好好喬喬

記得你這是公傷 老闆不見得敢叫你賠
首先,遇到這種事真的要請你放寬心,不要一直煩惱,就像台北市長說的,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調解的用意僅僅只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有共識也無妨,就是上法院各說各話,看誰講得比較動聽而已。
對方向你請求的,你當然也可以對方要求(ex:車損、受傷、精神賠償、不能工作損失),
雖然台灣的司法不值得期待,不過你也沒別的選擇了吧,無法調解就走司法,現在開始準備功課,祝好運。
你老婆在洽公時出的車禍,所以老闆也必須負責一部分的責任。
像上面網友說的一樣,行車紀錄給他。
超速很難認定,但違規左轉就很明顯了。

不要理會對方簡訊的威嚇,就想辦法讓他告你。
你們賠少的機會就大很多囉~~
回他法院見就好了

(或是) 調解的時候 直接算數學給他聽

你老婆的受傷 你老婆的 精神賠償 你的車的損傷 全部加一加


你是30% 對方70%

你覺得誰會賠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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