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sss wrote:假如我一開上高速公路,就把ACC自動跟車開啟,設定好法定速限,然後就一路台北高雄高雄台北?我既不超速,車多的時候也能保持安全距離,搭配車道偏移、主動煞車,應該就萬無一失不可能被取締~~ 每路段法定速限又沒一致,開過那短短一節遂道也需從新設定跟車速度,不嫌麻煩嗎?
這種事情只有車速永遠維持在 115 以上的駕駛者,偶爾開個 130 超車的車主才需要擔心,對我們平均只開 100,只有遇到低於 100 的前車 (例如 90),才會用 110 去超車的人,科技執法對我們來說根本無關痛癢!抓龜速車也沒我們的份!什麼定速,ACC,XXX 的,根本都是多餘的東西!支持國道全線科技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