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k600 wrote:
非常不認同我覺得不...(恕刪)
會影響到環境的個人資產
當她無法達到目前的標準時
本來就該訂個年限
(機車我覺得 7年就夠久了)
強制他禁止上路
你還是持有她阿
只是不能再合法上路危害環境了
老舊房子
也是依樣
當她無法達到目前的抗震 消防標準時
給個20年時間改善
不行的就該廢止使用執照
你還是擁有他阿
只是變成違建
艾薩克 wrote:簡單來說,就是從2020年開始將針對二行程機車為主嚴格進行排放檢驗,如果未達標準就可能吊銷牌照,但如果符合CO:3.5%、HC:2000ppm之4期排放標準,就可繼續行駛,而非十年以上老車就無法行駛。...(恕刪)
songbo_tw wrote:我個人蠻贊成的,二行程機車雖然好好保養可以不噴煙,但是路上噴煙的卻佔大多數。另外希望公車也比照實施,公車也是噴煙噴得凶啊。而且數量比二行程多得多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