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高速公路,開在內線應該保持速度多少以上??

katana057 wrote:
以上可看到
其實在台灣"超車道"這名詞(明明是形容詞+名詞)
是多餘的

"但"擺明是例外許可條件
卻可以被說成是"對車道的主要功能引敘"
連法規上的"但"書
都可以被曲解為主要功能"為行車"
建議你們去叫交通把"超車道"&"但"字拿掉
這樣這條車道
就會變成你們說的東西了

例外許可條件是准許你用最高速限行駛!
提醒你,這是超車道,不是超速道。
alfafa17 wrote:
居然有人認為擋別人的路在路上爬是對的,台灣的社會教育真是失敗


看來你是認為自己開車上路也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自己違規, 別人讓你都是理所當然的. 自己不守交通規則還認為別人理所當然該配合你, 真是奇葩.
chiashin wrote:
例外許可條件是准許...(恕刪)


所以這樣就回到我#266樓說的

高公局 :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最低速度限制嗎?
答: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bd_player wrote:
看來你是認為自己開車上路也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自己違規, 別人讓你都是理所當然的. 自己不守交通規則還認為別人理所當然該配合你, 真是奇葩....(恕刪)


我開錶速115在你後面比你快
因為你的十年WISH錶速已經120喘吁吁
你就開始焦慮甚至可能閃尿
開車開始不看前面眼睛盯著後照鏡
嘴巴開始咒罵別人超速違規
這樣你真的不適合在內車道爬
去坐大眾交通工具吧
不要妨礙地球旋轉

你要抱著北七法規死念我也沒法度
只能說你社會事沒學到真可憐
不要跟我說你從小到大乖乖牌
電腦裡的軟體影片都是正版阿
chiashin wrote:
(我的用詞是「後車"可能"違規」,從沒有認為都是別人的錯

反倒是對照你前後的說法
你自己一樣無法確認前車精確的速度,也就是無法確認前車是否違規
但是因為前車擋到了你,所以呼籲大家超車後再擋前車報復
這才是對"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最大的諷刺!)

(當然相信啊!所以呢?)

我全程跟了你的文章
只看到你一直強調後車超速違規為何前車要讓他
從來沒看過你自承"可能"二字喔
如果你現在承認"可能",那就代表了也"可能"後車並未超速,不是嗎?

既然後車"可能"並未超速,但很明顯後車正在靠近前車
那不就代表了你的前車比較慢嗎? (慢到未達最高速限)
我文中提到的狀況就是在講這種情況
你也相信會發生這種狀況了
那我就問你 在這種狀況下,你如果是前車,你讓不讓?讓不讓?

講報復太沉重, 我只是在"合法"的情境下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已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bd_player wrote:
請問這次寫的"你"又是指誰啊? 你寫的國文跟一般人的不太一樣, 都直接寫"你"了還會說別人自己對號入座.不只邏輯神, 連國文都神.

看不懂別人的文章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是國文老師沒把你(bd_player)教好
讀不懂別人的邏輯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是數學/邏輯老師沒把你(bd_player)教好
丟臉的是看不懂內文精意,還對號入座,惱羞成怒,雞蛋裡挑骨頭
更丟臉的是講不出什麼道理,無法反駁,只好往人身上潑髒水,文不及意又歪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而已
oneheart wrote:
我全程跟了你的文章
只看到你一直強調後車超速違規為何前車要讓他
從來沒看過你自承"可能"二字喔
如果你現在承認"可能",那就代表了也"可能"後車並未超速,不是嗎?
(請不要一再斷章取義,扭曲別人的意思
1.我回覆你的文章就是用了"可能"二字,扯我以前的文章做什麼?
2.如果一系列看了我的文章,很明顯我沒有說後車一定違規的意思
3.我在87樓寫了:我的重點是看不慣一堆爛駕駛,自己"可能"違規超速或不保持安全距離,不先檢討自己,好意思酸別人三寶?)

既然後車"可能"並未超速,但很明顯後車正在靠近前車
那不就代表了你的前車比較慢嗎?
我文中提到的狀況就是在講這種情況
你也相信會發生這種狀況了
那我就問你 在這種狀況下,你如果是前車,你讓不讓?讓不讓?
(1.你不是全程跟了我的文章?類似問題,我已經回應過其他網友了!
2.不要只會要求別人,請用同樣標準要求自己!)

chiashin wrote:
2.不要只會要求別人,請用同樣標準要求自己!)

你都打了那麼多的字,簡單告訴我這種情況你讓不讓有這麼難嗎?不用學政客一樣閃躲問題
我直截了當的告訴你, 我 一 定 讓 道, 你呢?
事實上, 我"從未"做過佔用超車道不讓道的事,你呢?
如果沒有的話,也希望你以後繼續保持
oneheart wrote:
看不懂別人的文章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是國文老師沒把你(bd_player)教好
讀不懂別人的邏輯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是數學/邏輯老師沒把你(bd_player)教好
丟臉的是看不懂內文精意,還對號入座,惱羞成怒,雞蛋裡挑骨頭
更丟臉的是講不出什麼道理,無法反駁,只好往人身上潑髒水,文不及意又歪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而已


你說我那一句話冤枉你了? 我可是完全依你的回覆來評論的啊, 但你可是完全講不出所以然只會往別人身上潑髒水. 所謂的腦羞成怒就是這樣.
bd_player wrote:
從50公尺外會漸漸接近前車己經違規, 未保持安全距離, 原來你開車是不管交通規則的啊. 對不管交通規則的人去討論交通規則果然是白花時間.


請問有人在你後面50公尺甚至5公里外超速跟你有什麼關係?

有人超速只有警察能管,他就算時速150接近你,接近你被你擋住的時候也已經降到110,那他這時有沒有違規?

他是跟到你後面之後減速到跟著你也許的快樂表110的時候才被你擋住的,難到你又要說你的表無敵準,別人都不準?

我是搞不懂,別人1分鐘之前在別的地方超速跟你有什麼關係,能讓你拿來當成目前不准超你車的理由。

難道我3個小時前紅燈右轉,我們3小時後在高速公路碰到你也可以用你的快樂表擋著我?

別人要用他的表速110超你的表速110是合法的,因為是超車道,你憑什麼用他1分鐘前違規這種理由不讓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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