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覺得矯枉過正了要講安全沒有真的安全的事情吧真要無限上綱那騎機車應該規定要全套防摔衣上身汽車出廠就應該全車防滾籠強制車廠加上全車六顆安全氣囊ABS及ESD所有人都應該要強制治療近視不可戴眼鏡及墨鏡因為安全氣囊打出來會打破眼鏡車上人員除了繫上安全帶也應該全部戴上安全帽有太多的安全措施可以做了沒做到的安全措施導致受傷都是導致社會成本的增加所以其實比較容易出事的部份強制就好了騎車戴安全帽必要前座安全帶也是必然剛好就好
我自己是覺得要立法規範,原則上大家都知道繫安全帶比較安全,但長輩很難勸說,尤其是岳父岳母那種級數的,自己爸媽還好講話,其他長輩如果嫌麻煩不繫,多嘴可能還會惹長輩嫌。現在有法條依據了,上車前稍微提醒一下長輩,長輩就會自己繫安全帶了,我覺得現在這樣也不錯。
好像好多人都對「未繫安全帶要罰款」這件事反感…我提供二個方法:一、那就不要繫,然後去給警察抓,拿著紅單,去打訴訟,看能否打到第三審,接著再來個非常上訴,最後,再聲請大法官釋憲,看有無違憲,若違憲,可以憑紅單申請國家賠償唷。二、找立委釋憲。不知是否可行?
nelson369369 wrote:我知道這樣的標題很聳...(恕刪) 我想回文的絕大部分都是開車的人所以對於後座的安全帶問題就比較一面倒的撻伐樓主的想法只是個人覺得樓主的表達方式也很好大家不用這樣鞭成這樣~就好像當初強制規定騎車帶安全帽的時候 我想許多人一樣不習慣一陣子不如把問題放在後座對於一些特定對象的不適應性台灣的法律急著跟上歐美腳步 但卻學得四不像 缺少配套措施就上路就好像今天看到以後賣木炭的不能公開擺放一樣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