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支持判死刑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jjusk wrote:
正如一些網友談到的治...(恕刪)

頂一下版主,小弟也是覺得刑罰還是太輕


milo2314 wrote:
立委豬公本是酒駕的大...(恕刪)

milo2314 wrote:
立委豬公本是酒駕的大...(恕刪)


沒錯立委和民代什麼的都麻是酒駕的大戶,而且銷單也是選民服務之一,沒本事銷單下次就別選了,所以想推動法令還是先別從立委這方面進行,通過一次次的活動和輿論的壓力逼迫立委就範還比較實際,當官的話就別信了~
其實我覺得無論判多重關多久都未必對大家都好,肇事者撞死人雙手一攤說我沒錢,不然抓我去關

即使你關他10年20年又如何?說難聽點他被關在裡面吃飯 看病等支出由誰支付?還不是納稅人!!

就算他在獄中做些雜活賺點錢,不足的部分還不是納稅人買單~

像日本的連帶罰則做得很好,但是對台灣這個社會未必能落實,因為到時候一定有肇事者的家屬找立委哭訴司法迫害等.

最好的方法就是將加害人直接流放做苦役,尤其是高危險性的工作(如處理核廢料,或是從事艱難工程),因為高危險性的工作收入相當可觀也可藉此賠償給被害者.

也許有人會說這麼做是毫無人道藐視人權,講難聽點 對這樣的人基本上不尊重人權的人哪來的人權!!

如果還要談到人道,那只能說已經給他人道了!! 那就是人道毀滅~~~

最後我想找立委沒用,那就是申請遊行要求修法!!
大眾捷運免費比較快
(搭配其他配套)


期待政府 有用才怪~!~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1+1+1+1+1+1+1
不想浪費我們的納稅錢關這種人渣敗類!
撞死人的都給我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家父就是被酒駕撞死他還肇事逃逸沒抓到人)

帥可可 wrote:
我也覺得酒駕又撞死人的話直接判死刑比較快啦

省得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和世上的米飯

酒駕沒有肇事但被抓到最少也要罰個二三十萬才對
酒駕刑責真太輕了.路上活體炸彈.隨時讓別人家破人亡.我們要保護我們珍惜的一切.讓這群失控惡徒.與社會隔絕.~任何連署.遊行.小第一定參加
這種社會都有人在為殺人犯爭取人權了,酒駕對這些人來說都是小事了吧

但我們一定要硬起來,支持連署,加重酒駕罰責!!給不是人的人該有的教訓!!


將加害人直接流放做苦役,尤其是高危險性的工作(如處理核廢料,或是從事艱難工程),
因為高危險性的工作收入相當可觀也可藉此賠償給被害者.

這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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