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尊重不貼的人,也欣賞因為看不爽遠通不願意使用的人,如果有看完整棟樓,你應該可以知道我沒請半個人去申請,也可以看看我以前回答的記錄,從來沒為遠通不法得標發表任何意見,一再重申有不法就該查,有違約就該繳,這些都跟本樓版主開版的原因無關,本棟是說五楊高架為e tag 而建,沒申請不能走是否違憲,五楊高架從汐止接到楊梅,除了泰山收費站需下來過收費站,過了又可以上,何來不準走之說?何來不公不義?收費站現金走回數票可以嗎?有貼e tag 車主走現金車道或回數票過去,不是也會收到誤闖車道罰單?這不是遊戲規則嗎?針對問題討論很好,使用率問題值得討論,很多現金回數票車主也說,一般時段他都比e tag 車主還快過收費站,e tag 車道還要排幾百公尺,那是否應該要求多開車道或現金回數票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