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覺得某些高速公路路段制定為ETC專用是否不合理

stan54321 wrote:當初紙本健保卡要換成IC健保卡時,為什麼

,完全認同
ETC專用高速公路,合理不合理,我們一樣要舉公車專用道的例子來看,

如果公車專用道使用率很高,確實達到疏運旅客減少塞車的結果,那公車專用很合理,應該普及.
如果公車專用道使用率低得離譜,沒人想搭,下班巔峰時間空蕩蕩,那公車專用道就做的不合理,應該檢討.
所以合理不合理完全取決於"使用率"

設想,搭公車下車刷悠遊卡機會只有一次的狀況下,
刷失敗要罰.刷太快沒成功要罰.忘記加值都要罰.
甚至指定民眾要把悠遊卡貼在頭上或是胸前,彎腰去刷卡.
公車司機態度超級差.公車業者交通違規罰單可能不用繳.
如果種種奇怪的因素導致一些人搭公車意願低落,請問要怪誰?

大家都會支持電子收費也支持公車專用道,但是那是基於"使用率高"的情況下,
使用率高是因為便利性,因為優惠多,不是因為門檻.

應該要求政府把品質做好,不是去要求民眾把需求降低.
以現行的技術,在匝道設車牌辨識就可以了,花不了太多錢,可以抓AB車,不需人工,合併收費,不就解決了,政府老作脫褲子放屁的事,那大家繳稅幹嘛?如果大家會了一些方便,而放任政府亂幹!這樣對將來是有利的嗎?我還是需要在台灣住上幾十年,不希望幾十年後,政府因為智障而倒閉!其實專用車道,就是擺明政府挺遠通,這沒啥好說的,屬於圖利廠商(因為是BOT),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milo0327 wrote:
就事論事,他指我們意...(恕刪)


以這幾樓來看
你想要辦etag,沒人會反對你,也沒人會阻止你,甚至跟別人也沒關係,
他不想辦etag,何必反對他的想法? 何必阻止他? 甚至他怎麼想跟你有何關係?
誰為了反對而反對? 先看甚麼事情被反對了?

你的需求不一樣,廠商出的條件你接受,別人的需求就請尊重吧.

以目前ETC的使用量來說,專用道的開設,確實是存在合理的討論空間.
myleon wrote:

以這幾樓來看
你想要辦etag,沒人

我尊重不貼的人,也欣賞因為看不爽遠通不願意使用的人,如果有看完整棟樓,你應該可以知道我沒請半個人去申請,也可以看看我以前回答的記錄,從來沒為遠通不法得標發表任何意見,一再重申有不法就該查,有違約就該繳,這些都跟本樓版主開版的原因無關,本棟是說五楊高架為e tag 而建,沒申請不能走是否違憲,五楊高架從汐止接到楊梅,除了泰山收費站需下來過收費站,過了又可以上,何來不準走之說?何來不公不義?收費站現金走回數票可以嗎?有貼e tag 車主走現金車道或回數票過去,不是也會收到誤闖車道罰單?這不是遊戲規則嗎?針對問題討論很好,使用率問題值得討論,很多現金回數票車主也說,一般時段他都比e tag 車主還快過收費站,e tag 車道還要排幾百公尺,那是否應該要求多開車道或現金回數票合併?
milo0327 wrote:
儲值的錢也是給政府,有一台車過一個收費站才撥款給遠通3.4塊,報紙不是有寫?...(恕刪)


你都講出問題了,還沒發覺??

1."為何使用公共建設還要給財團錢??"

2."遠通可是一直收下去的...."

3."當初發包也是有給錢的,為何通車後還要收錢?"

milo0327 wrote:
我尊重不貼的人,也欣...(恕刪)


我想你的重點也偏離版主的重點......

版主的重點是,五楊的目的是分離車潮,不該只限定ETC才能上,而且這樣有讓人覺得協助遠通增加裝機率.

你的重點則一直繞在收費站...收費站的目的是為了接受不同的付費手段才做分離...

而且有了ETC 後還搶了原有的收費道,不是嗎

所以你跟版主的重點,二者根本不同....

stan54321 wrote:
當初紙本健保卡要換成...(恕刪)


其實ETC 本身是好的,我想沒人不支持,但重點是整個手法太扯,都偏向財團,大家不爽的是這個

1. 明明不裝e-tag也可以上高速公路,為何遠通跟公路局都沒有講清楚??

2. 為何高公局要花納稅人的錢(使用e-tag少的錢是高公補助的)去幫助遠通達成使用率?

3. 為何未來每次通過收費站,"都"要給遠通每台車收3.4元...這是暴利,而且我還不能不被收!!!




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我想你的重點也偏離版主的重點...

五楊沒有限定只有etc可以走,只有到五股下,過收費站再上就可以繼續走,為什麼要一直說五楊只限定etc?前面有網友說過為何高架不設收費站的原因,計程收費就要上路,真的需要為了這幾個月蓋一座再拆?有etc所以搶了原有車道?所以高速公路都不能進步,不能改變?捷運施工的時候,原來的道路不是也改的亂七八糟,不也是搶了汽機車原有的道路?
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其實ETC 本身是好的,我想沒人不

1.現在都有公告未來實施辦法,怎麼說沒講清楚,不貼也可以補繳,也可以儲值使用車牌辯示不是
2.這是大財團跟政府的合約,小市民我真的不太了解,也希望有智慧的人幫人民找答案,我只知道共同出錢是沒問題的,怎麼出才公平合理要專家來說
3.今天不管那個財團標到,同樣要在全台灣設點,請人,租店面,維護設備,還有請專人做車牌辯示,寄補繳單,高公局拿原本該拿的錢進國庫,人民又不需多負擔,有何問題?今天國家做就不需要負擔上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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