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怪罪,前方最高速限造成後方車龍我要說的是但真正罪魁禍首是『最高速限』。個人也贊成內側車道取消速限,大家有個共同依循標準,台灣速限有些地方根本不合理在高速公路行駛常發生前方路段速度突然驟降,原來前方路肩有測速桿或警車過了測速桿及警車,速度又明顯提高這種因堵塞,是速限這個惡法所造成,但是惡法還是法,修法前大家還是只能遵守
sb203041 wrote:因為自己自私的用路習慣,增加後車變換車道的次數,間接増加事故發生率,而產生傷亡造成悲劇,屬於人類的動物,應該都會覺得良心不安吧! ...(恕刪) 如果照大大所言,建議交通部取消內側最高速限這樣你就可以愛開多快就開多快,從台北一路開在內側一路到高雄,這樣都沒有換車道的風險,才能符合您的標準。如果依據你換車道會提高風險的說法大家每次超完車就乖乖切回中線,大家換車道次數理應高於,大家都在內側最高限行駛(我想整體上,在高速公路會高於最高速限還是少數,最少沒有過半吧!)你要最高速限讓路,但你沒考慮如果大家都守法淨空內側,反而會增加大家換車道肇事的風險!
YOGI wrote:1.我讓你超車後,你會乖乖的切回中線?還是繼續在內側扮演皇帝出巡,前方車輛一律迴避?2.我開117,你在後面開120要我讓你,依此標準,你會讓你後面的130嗎?...(恕刪) 既然你這麼困惑,我來教你駕駛禮儀好了!1.你讓我超車後,要不要切回中線,要看我的正後方是否有跟車,如果我的車速可以拋開它,就沒有擋道問題,如果不能當然要讓道。(當然塞車時是例外,這時候也沒有擋道問題)2.在路況順暢時,不管以多少速度行駛內線,後方有車逼近時,就應該讓道,這不是對不對的問題,後車超速的動機不須要去在意,你只要記得在路況許可下,把路讓出來,可以讓行車更順暢,減少更多悲劇發生,那就是功德無量~這樣懂了沒?PS:是叫你後方有車讓道,不是叫你在沒擋道的情況下禁行內線!
駕駛禮儀︸_︸當我保持最高速限110+10的容忍值在內側行駛時後面一台違規開時速到達130的車子也開在內線,逼近我你叫我禮讓那台違規的車你嘛幫幫忙!無聊的大樓怎麼又挖出來了!這棟樓明明就在講慢速車違規佔用內側車道被開單怎麼被你們這些正義魔人無限上綱到不管怎樣,後面有車來就要讓,這個世界真是奇怪既然你這麼困惑,我來教你駕駛禮儀好了!
駕駛禮儀,請問在台灣已經是約定成俗的普遍共識嗎?正如一個外國人來到台灣看到在大眾運輸系統大家讓座的習慣,但其國內沒有,回國後想推廣這樣禮儀,其立意值得嘉許但不能因此貶抑其國人沒有讓座的習慣是野蠻行為更何況如果強制內側車道淨空的『禮儀』,是否因此增加大家不斷切換車道所導致的風險,還是有爭議...
唉喲 wrote:謝謝誇獎看到大大的圖像嗯~我看你不像 不好意思 !我也是那不贊同佔用超車道行駛的 ,但這跟正不正義豪無關係 ,我要超車是事實 ,若超車時是超速也是執法人員的權責 ,超車道若遇後車要超車請禮讓後方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