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臨檢被抓 ..... 看守所待半年~~每天只能喝酒~配白飯 !
肇事傷人 ..... 當事者 - 灌假酒~~直到中毒為止 !
肇事出人命 ... 抓去當"撞擊測試"的-真人模特兒,不准繫安全帶,不准暴Air Bag ! .. ~直到到斷氣為止~

這樣因該沒人敢再酒駕吧
不用罰錢!
鞭刑10下應該就可杜絕.
如果酒駕撞死人,抓去關個一年半載就可以出來的話,殺手們真的是可以偷笑了,下手前一罐啤酒喝下去,車子快快撞下去,也不用逃了啦,反正很快就可以出來了
..........太可怕了,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1
當場擊斃 感的也死光了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安樂死阿......不然就去勞改啦 守外島了.....管他有錢沒錢......台灣現在真的爛的可悲 連這種敗類都活得好好的 人權阿.....
如果有傷人 就判刑,如果有死亡 就槍斃!! 不用賠錢!
推+1!
還要加個但書~
酒駕被抓到,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並罰強制上課半年、註銷駕照且1~3年後(視酒測值輕重)才可再考照!其間若再被抓到無照駕駛或酒駕,再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以及10年不得考照!
酒駕肇事受輕傷者(在法條內也要列出所謂輕傷如何判定),除蓄意殺人罪之外,還要強制上課一年、註銷駕照且3~5年後(視酒測值輕重)才可再考照!其間若再被抓到無照駕駛或酒駕,再判一次蓄意殺人,以及10年不得考照!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者((在法條內也要列出所謂重傷如何判定),除蓄意殺人罪且不得緩刑之外,還要由政府直接假扣押該人或直系家屬的財產,最少也要讓被害者及家屬的後續生活有依靠,並強制上課五年(其間不得出國)、註銷駕照且10年後才可再考照!其間若再被抓到無照駕駛或酒駕,除再判蓄意殺人,以及終身不得考照!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先關15年不得假釋並註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由政府直接進行該人或直系家屬財產扣押並直接賠償受害者家屬,上課?不用了,在監獄裡上課就夠牠受了!



tracerken.tw wrote:
只要酒駕就以蓄意殺人 謀殺 之類的罪名起訴

撞到人就殺人未遂起訴

撞死人就當殺人起訴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有用嗎??
諸公立委都是酒商的大客戶,而且有人會笨到立法對自己不利的法條嗎??
再者,如你所願通過這種重刑度的法條,要加蓋多少間監獄,現在監獄已經人滿為患了
如果真的要完全沒有酒駕的問題,擒賊先擒王,立法通過不准有任何酒廠、酒商,製造、販賣含有酒精的飲品,把酒視為違禁物品,就像毒品一樣,這樣或許就沒有酒駕的問題了,但,有人支持嗎??
社會上一堆人嗜酒如命啊~~
而且你所提到的想法,1~5點都是違憲的~~
這樣第一個被關的,應該就是立法豬公們了!
這絕對不是最後一次,除非受害人是達官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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