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 依據 C.C.數 來課稅,在個人認知上 本來就是不完美的一種 課稅計算方式 ; 我覺得 應該要(綜合C.C.數+上 引擎實際輸出馬力hp)來徵收 這樣我覺得 才是一個真正的標準。不然一堆 小C.C.數的 裝一下蝸牛 馬力可媲美3000C.C.以上的車 而且還省稅;我覺得 馬力越大 稅就要跟著課重一點 符合 使用者付費的 公平原則。
如果不考慮稅金(一年 58,000)我會立刻 買兩部 Cadillac STS 4.6 和 Devilli 4.6一部是進攻世界車的失敗款 一部是經典直立尾燈末代款因為 美國車大排氣量 折舊快在台灣 二手車價 超划算扭力強 馬力夠 乘坐舒適度一流ps.我的車賣3.5萬脫手 還不夠我半年內換的避震器上座 ABS電腦 水箱 水管
不依排氣量課稅?那要怎麼課?我覺得總歸是要繳稅就是了 用馬力課稅 性能車還是一樣貴.更何況 最貴的牌照稅一個月也才花你一萬多,如果光看稅金問題 一個月5-6萬的一般收入 不負債的話其實影響不算太大 而有錢人更加沒差.擁有的代價 稅金並不是決定性的 決定性的是車本身的周邊花費,保養 維修 保管等因素才是讓人口袋變淺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