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如果對方有說怎樣的話

請他開醫生診斷證明!

不是這樣漫天喊價的

通常會以第一次急診時的證明優先

有不合理的就申訴吧...總不能車禍完~然後回家撞到鐵門腦震盪就算在你頭上吧!

雖然我也是土城人~不過我自己開那條也不會開很快

測速多又藏...所以下意識都在速限內

告上法院看肇事鑑定去判55萬三七分也快20

而且又是以法官判為主...

該路段快車道是禁行機車的嗎???
如果是的話,那機車跑過來,應該也是對方自己的錯吧?
為什麼還會有30%和70%的責任分配呀???
現在和以前已經大不相同了,不再是完全是大車的錯呀~~~
就像開車撞到行人,有時也都是行人的錯的,只要當時的記錄都有留得完整,可以確認對方的錯,那就讓他們去告,然後勝訴後再向對方求償種種費用呀~~~
大大已經表現出誠意了,對方要是不領情,那幹嘛要和他們客氣呀~~~
去找找看有沒有比較懂法律的朋友一起討論一下吧~~~

Neo-Lee wrote:
該路段快車道是禁行機...(恕刪)



台灣就是有一條應注意而不注意

有時候人要撞你閃都閃不掉...還要背這條...

那條路其實很寬...還是躲不過馬路暗器阿!!!!

alanitoku wrote:
她找議員...你也找...(恕刪)

No..No..
他找議員助理 , 你找蘋果日報
不然就是跟議員助理說 你會錄影 再放上youtube ...
這樣 ...他會好好考慮會不會列席了...
你可以委託給保險公司 全權處理阿! 等他們跟對方達成和解 你再去簽名...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有保險就交由保險業務員代為出馬,遇到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很難好好溝通。
說實話,你3他7的話,他也是得負責你的車損低
互相告起來,我不認為他可以討到什麼便宜
但如果真的互相告起來了,建議最好找個真的懂法律的人諮詢一下
公司應該都有法務人員或者顧問律師可以讓你諮詢才是
別傻傻地就想說自己責任比較少,沒有必要
遇到高手你可能還是會翻船
607228 wrote:
針對這種魯小小的讓她...(恕刪)


別以為這種事情是小事,
有經驗的人就知道對方在玩什麼把戲,連議員助理都出來... 必有高人指點。

相同的受傷車禍,
我們之前看有技巧一點的話,
凹個幾十萬都很常見,
但若沒有人指點,拿不到錢的也一堆。


然而這次對方已經準備好要來跟樓主"玩"....
必然背後相關的"合法恐嚇"方式也已經很有經驗。



我來猜一下...
接下來肯定是一連串的"醫生證明",
說"可能造成OOO永久傷害"或"N個月無法正常工作"

然後就是過失傷害存證信



如果樓主有需要的話可以PM我幫你看看現場圖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knomo wrote:
看完了鄉民們討論的內...(恕刪)


台灣最怪的地方:應注意未注意!(其他國家正常的是:絕對路權)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台灣真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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