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快速道路新規定 慢速車行駛超車道開罰

這個問題很簡單:將內車道限速改為150
jcatalysis wrote:
這個問題很簡單:將內...(恕刪)


然後就變成全線都150(至少中間車道也會)...
因為:
以時速150開在中間車道的駕駛抱怨:因為前面有龜速車阿,我只好從中間超他...


而且,以150的速度切到中間車道立刻減速成100 <==我想肇事率會大增吧...


大家都多幫後車想想
其實很多問題也就不會發生了
比如說
你覺得前車龜
換個場景 你前方無車時
那後車會不會也覺得你龜呢?
所有你不喜歡前車作的事
自己也想想 留意一下

還有就是很多人不喜歡佔用內車道的龜車
但就是沒什麼人願意花一點時間
多閃兩下大燈
如果龜車在內車道上被每輛超過的車閃大燈
也許他也會知道佔用是不對的
我說的是也許
但這也是我們
唯一可做的事

拜託大家 閃閃你的大燈吧
其實只要規定, 內車道發生車禍時, 前車需要負擔後方車子的損失, 這樣一來只要看到後方快速接近的車子, 車速慢的就會讓路了. 不需要取締, 不需要開單, 而且應該很有效.

既然內側車道為"超車...
就算後方車超速也是他的事情,不讓就是不對,此為超車道路權。至於該超速車是否應受罰,那是執法單位的權責,不該是由其他車輛來決定吧!
(恕刪)


不是比較了解車,愛開快車超速,就比較偉大,路權就是你的
佔用超車道是違規
超速更是違規

這個話題三番兩次被提起
履履被封鎖

誰不希望高速公路一路順暢
但安全應是最高準則

就是因為慢速車巡航內車道容易引起車禍
才會加強宣導嚴格執行

空出的超車道不是給你超速飆車用的
"而且,以150的速度切到中間車道立刻減速成100 <==我想肇事率會大增吧..." -->未必

由超車道切回外側道, 跟你從外側道下交流道一下

君不見下交流道之匝道發生過什麼大事



sunland wrote:
有兩個問題:1. 目...(恕刪)

我常在高速公路上超警車耶,誰叫他速限110開100,就算他開110,你開120超過他,也沒遇過警察怎麼樣
jcatalysis wrote:
這個問題很簡單:將內...(恕刪)


我戰成增加內車道速限為130KM

這樣便可以解決問題!
又來了
每次都說的很好聽
但是哪一次不是3分鐘熱度
如此台灣的交通怎麼會好


在高速公路上我恨的不是人家超速
他只要不要去撞到別人就好
我最恨烏龜車擋路
沒有從根本的教育開始教導起,後面的補救措施做再好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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