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後出來,副駕的玻璃被打破,手機被幹走...
(還好車內甚麼東西都沒有,只有六塊零錢)
開車開到竹北警局備案,沒想到同時報案的還有好幾個...
(警察先生說整排車都被敲破玻璃偷光光~~~
)不過很 X 的是,小偷把我的前後車牌都幹走了
害我去竹北警局備案後,沿著高速公路外線車道慢慢從竹北開回台北時
備案單還要放在車內擋風玻璃位置,因為每個收費站都會被警察伯伯攔下來問話...

不過還好報案報的快,因為過了兩天
我連續收到三張超速的紅單(小偷超速... 黑色的裕隆車)
還好我的是白色的車,把牌照影本跟備案單影本 mail 去申訴一下就沒事了...
現在我的習慣,每次下車前都把車內看的到的位置收乾淨。
避免讓小偷有想偷東西的想法。唉 ~~~
























































































